文:陳虹池(思匯政策研究所社區營造助理)、楊敬雯(思匯政策研究所營運經理)
第29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9)在延期逾30小時後,於11月24日正式閉幕,發達國家承諾在2035年之前每年至少提供3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以支援發展中國家減少碳排放及適應氣候變化的影響。儘管新目標是原有承諾的三倍,但仍遠低於發展中國家所要求的每年1.3兆美元,加上大會未能就COP28逐步脫離化石燃料的承諾再下一城,故不少國家對談判結果表示失望。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秘書處執行秘書斯蒂爾(Simon Stiell)指出達成是次協議的談判過程艱難,不過是次氣候融資目標談判成果是人類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一項保險,「但就像任何保險一樣,只有按時交足保費,才會有效」,強調只有各國履行承諾,才能確保有效的氣候行動,以保護數十億人的生命。
融資目標有所增幅 惟仍不足以應對氣候危機
根據《巴黎協定》,各國政府同意在2025年前設立一個新的集體量化目標(NCQG),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然而,早在2009年發達國家已同意要在2020年至2025年間,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但籌措進度不佳,直到2022年才得以籌集共1160億美元。
於COP29中,各方對於新目標的具體細節存有嚴重分歧,故談判逾兩週仍未能達成共識。最終,大會主席於11月24日凌晨宣佈協議通過,各國同意訂立在2035年前每年至少提供3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目標。新目標的資金來源結合政府和私人投資,UNFCCC附件二所列的發達國家均有義務提供氣候融資,同時鼓勵發展中國家自願捐款,並將於2030年審查其進展。
然而,發展中國家指出如果要達成《巴黎協定》阻止地球升溫超過攝氏1.5度的目標,每年全球至少需要1.3兆美元氣候融資,故COP29協議引發廣泛質疑和不滿。NCQG文件中提及將推出「由巴庫到貝倫:邁向1.3兆美元路線圖」(Baku to Belém Roadmap to 1.3T),期望在明年於巴西貝倫舉行COP30之前,逐步把全球氣候融資金額提升至1.3兆美元,保障各國實現氣候行動。儘管全球經濟不景,地緣政治緊張,為氣候資金能否順利繳付蒙上陰影,但氣候危機迫在眉睫,各國政府和企業仍須攜手努力,加強投資,確保發展中國家獲得充足資源。
推動全球碳市場機制 可望帶動千億減碳資金
與會各方就《巴黎協定》第6條細節達成共識,為碳交易設立規範,建立可信透明的全球碳市場,成功打破近十年來的談判僵局。其中第6.2條奠定國際間雙邊或多邊碳交易的基礎,透過技術審查確保透明度和環境完整性;而第6.4條則指導聯合國管理的碳信用額交易機制,其中包含措施保護人權和原居民的利益,並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能力建設及財務支援。
國際排放交易協會(IETA)預估,在2030年前,各國合作實現第6條規定有望每年節省國家自主貢獻(NDCs)成本約 2500 億美元,並有機會減少50億公噸碳排放。然而,各國要順利落實第6條,且避免有人借此「漂綠」,仍須監督機構積極管制締約方,以確保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應對氣候危機,並推動全球碳市場合作發展。
COP29未有著墨淘汰化石燃料 於其他範疇略有小成
去年COP28在迪拜,全球各國已同意要於2030年或以前在能源系統上轉型脫離化石燃料,可見各方要轉型至潔淨能源的共識。然而,一年以後溫室氣體排放不減反增——全球排放量於12個月內增加近1%,反映許多國家仍未有就減碳承諾全面推動相關政策,如淘汰煤炭或限制新的化石燃料投資等。COP29未有著墨如何實現COP28的能源承諾,儘管大會達成幾項推動潔淨能源的協議,包括承諾加強電網儲能、建立綠色能源區及綠色走廊、加快綠色氫能發展等,但仍有多個國家對全球減排進度表示不滿,故仍有不少議題要留待明年繼續協商。
不過COP29於減緩氣候變化方面並非毫無建樹,隨著下一輪國家自主貢獻的截止日期臨近,各國於COP29紛紛發表更加積極的氣候行動目標。英國首相表示,計劃在2035年前把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減少81%,而巴西和阿聯酋亦提出更進取的國家自主貢獻,但未能就「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提出具體措施。
再者,所有締約方必須在年底前呈交兩年期透明度報告(BTRs),為下一輪NDCs制定和其他決策提供資訊,但由於編寫報告過程較為複雜,目前只有13個國家提交,故COP29舉辦平台和多場研討會以協助各國撰寫報告,期盼能協助各方提高氣候行動透明度。此外, 逾30個國家已承諾減少有機廢物的甲烷排放,並在未來NDC中設立相應的減排目標,力求於2030年前把全球甲烷排放量減少30%。同時,COP29主席與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合作,啟動「巴庫和諧農民氣候倡議」,支持農民落實可持續農業。
香港須把握綠色機遇銜接COP29談判成果 引領未來氣候行動潮流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COP29中國角主辦活動致開幕辭,指出香港2014年已碳達峰,目標在2050年前達到碳中和,並指出香港可以作為門戶,把創新綠色技術和產品推廣到世界各地,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而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可成其中減碳關鍵。
全球近七成能源由城市消耗,估計在2050年,全球 70% 以上的人口將居住在城市,故在城市落實氣候行動有助實現淨零排放目標。同時,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決定把氣候變化與城市特別報告納入第七個評估報告週期,希望可透過改善治理、政策和金融工具,以支持城市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行動。
香港為沿海城市,容易受熱浪、颱風和風暴潮等氣候變化相關的威脅和影響,並將於2026年更新《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政府應確保政策與COP29成果、全球氣候目標及中國的國家自主貢獻保持一致,並應制定氣候治理框架,增加氣候行動透明度,定期向公眾匯報減碳進度,參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國際合作,成為IPCC城市報告中的楷模。
思匯政策研究所派員出席COP29,指出與會各方均積極推動減碳,其中最突出成果為推進國際綠色金融和碳市場發展。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可以發揮其在金融領域的專業優勢,吸引國際綠色投資。香港政府應透過制定更多政策和法規,加快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SSB準則),繼續推動碳市場和可持續金融發展,並與金融機構和企業加強合作,運用綠色金融分類引領國際資本投資有利於環境的項目。此外,港府應積極參與協助發展中國家減排的「公正能源轉型夥伴關係」(JETP)相關行動,協助全球轉型至低碳經濟模式。
此外,雖然是次大會未有著重適應氣候變化相關行動,但由於各國須在2025年提交國家適應計劃(NAPs),我們亦應加強行動以培養氣候韌性。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可助移除大氣中的碳排放並增強沿岸地區的氣候韌性,且有利於整體生物多樣性和人類福祉。故香港應投資改善基建設施,積極考慮採用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並於其即將更新的城市《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銜接《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應對極端天氣事件以至長遠氣候變化。政府亦應把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策略納入城市規劃和發展中,以確保未來能夠有效應對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各種困難,共同邁向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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