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楊敬雯(思匯政策研究所營運經理)
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8)原訂12月12日於杜拜閉幕,然因各界對於協議攸關「逐步淘汰」(phase out)化石燃料的用詞爭持不下,歷經徹夜談判,終在氣候協議中列明於能源系統內以公正、有序且公平的方式「轉型脫離」(Transition away)化石燃料,獲各國代表一致通過,為首次於大會正式協議中提及要減少使用所有化石燃料。不少人認為協議可更進取,擔心難達《巴黎協定》目標。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則聲明表示各國仍須共同協作,加強氣候行動:「最重要的是,要團結起來,共同尋求真正、切實和有意義的氣候解決方案,使其能夠與氣候危機的規模相匹配。」
《巴黎協定》後首次全球盤點進度落後 能源轉型為重點
世界為應對氣候變化,於8年前簽訂《巴黎協定》,今年為第一次「全球盤點」,評估各國實現《協定》氣候行動的目標進展。聯合國於9月據此發表報告,指目前氣候行動不足,地球仍會於2100年升溫超過2.5°C,各國需要立即落實「系統轉型」,就適應氣候變化訂定全球目標,以把全球平均升溫控制在2°C以至1.5°C以下。
「全球盤點」報告中提出17項建議,其中一點為「系統轉型」應該包括「逐步淘汰」所有未使用碳捕獲技術的化石燃料,並擴大可再生能源規模。2年前於COP26中,各國曾希望達成協議承諾「逐步淘汰」燃煤發電,但被遭部分國家反對,而於COP27亦有代表提議要「逐步減少」(phase down)所有化石燃料,均失敗告終,故能源轉型是COP28一大重點。於是次大會中,各國已於首週同意在2030年或之前把可再生能源產能提升2倍,能源效率加倍,並把此目標列入協議當中。
協議草案中有關化石燃料的文字多番更改,最後未有列明「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有不少國家及組織表示失望。然而,COP26時各國亦有承諾要逐步減少燃炭發電和逐步淘汰低效化石燃料補貼,但煤炭消耗量仍然持續上升,故若真正達成能源淨零排放,乃需要各國政府、投資者同消費者共同推動。正如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秘書處執行秘書斯蒂爾(Simon Stiell)所言:「雖然本屆氣候大會沒有翻過化石燃料時代的篇章,但這一成果顯然是結束化石燃料的開始。」
損失與損害基金正式啟動 惟氣候融資仍然不足
討論逾30年並於去年確認成立的「損失和損害」基金在COP28首日正式投入運作,為易受氣候災害重創的國家提供氣候賠償,應對相關損失和損害。德國、英國、歐盟等經濟體承諾支付首期資金逾7億美元。然而,有研究指目前最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國家每年損失與損害逾4000億美元,基金首輪資金僅達現時需求不足0.2%。
聯合國11月份發布的《2023年適應差距報告》亦估計發展中國家所需的氣候適應資金是目前國際籌集金額約10至18倍,可見現時全球氣候融資金額仍然是杯水車薪。此外,發達國家仍未充分兌現《巴黎協定》的承諾,即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至少1000億美元用於氣候行動。故國際社會仍須繼續協商,討論融資機制,加大全球氣候融資。
部分議題懸而未決或含糊不清 仍須繼續討論
延宕多年的《巴黎協定》第6條(Article6)於COP26拍板定案,但在COP28中各方再次未能達成共識,須於COP29繼續討論細節。《巴黎協定》第6條主要規範的是各締約方的「碳排放交易機制」,讓各國能透過買賣「碳信用額度」來抵銷碳排放,減輕自行減碳的成本壓力,並可透過市場機制促進投資零碳技術,且令企業和消費者共同負擔碳排放的界外效應。其中第6.2條為國家雙邊協議碳市場貿易的流程和守則,而第6.4條指國際碳市場需要發展機制,規定如何定義每個項目產生的碳信用額和相關方法。然而,各國對規定寬鬆程度態度不一,令條文懸而未決,拖慢全球碳市場發展,國際排放交易協會(IETA)對此表示遺憾。
COP28首設健康日,有逾120國家響應《氣候與健康宣言》,關注並投入資金於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健康危機,如極端天氣所導致的疾病和心理問題。此外,134國家發表共同宣言,首次承諾會優先處理氣候變化對糧食同農業的影響,並確保糧食安全,但欠缺具體目標。近30個國家和聯盟發布《COP 28 氣候、自然與人類聯合聲明》,承認氣候變化對生物多樣性構成巨大威脅,指出自然持續喪失和衰退加劇氣候危機,並承諾來年提交下一輪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NBSAPs)。
此外,各國於協議中通過要建立全球適應目標框架。「全球適應目標」(GGA)是《巴黎協定》中甚少提及的一環,是次大會有進一步討論各國應如何因地制宜去適應氣候變化,並準備在未來兩年討論要訂立相關指標,但現時最終文本未有提及可量化目標和資金來源。故未來各國仍須跨界討論且相互協作,盤點不同群體於氣候變化中可能面臨的困境,繼而落實行動。
香港須跟上國際潮流 積極推動減碳
放眼未來,各國政府必須於COP30提交下一輪國家自主貢獻計劃,加強氣候行動。斯蒂爾呼籲各國應該遵循「全球盤點」內的政策建議,並必須履行減碳承諾。思匯政策研究所派員出席COP28,指大會不僅只是各國談判,場內亦見企業和民間組織亦積極推動各界減碳,並承諾採取行動減少排放,故我們應抱有希望,繼續推動各界攜手合作改變。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政府應據《巴黎協定》第2.1條及第6條繼續發展綠色轉型金融市場,研判本地能否採用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準則,並領導制定氣候相關標準,協助引導全球資金予各界轉型至淨零排放,建立循環經濟。
此外,港府亦應審視《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內的目標是否符合COP28最新協定結果,並列出達2400億元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資金的詳細規劃,調整過渡至低碳能源的政策,加快淘汰化石燃料發電和其補貼,推廣零碳交通,加強建築物能源效益,考慮採用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加強氣候韌性,並定期公布氣候相關數據,並整合不同階段的減碳政策以及適時調整行動目標,同時為受綠色轉型影響最大的弱勢社群提供援助。氣候變化乃眾人之事,市民可繼續監督並推動氣候行動,共同朝向碳中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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