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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三年被批危港自由法治 駐港公署反駁:國安法護佑繁榮如守護神

立法三年被批危港自由法治 駐港公署反駁:國安法護佑繁榮如守護神

【獨媒報導】《港區國安法》實施三年,8名歐洲議會議員發起聯署,昨(6月30日)致函歐盟委員會主席,稱《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自由、法治和司法獨立嚴重惡化,促歐洲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繼續爭取釋放因《港區國安法》被扣押的港人,並向中港官員實施制裁。外交部駐港公署今早(1日)發聲明,稱事實雄辯證明,國安法已成為護佑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不容詆毀。港府亦發聲明,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有關做法,又對於所謂制裁「嗤之以鼻」,敦促有關政客立即停止干涉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8名歐洲議會議員,包括米里亞姆·萊克斯曼(Miriam Lexmann)、恩金·埃羅格魯(Engin Eroglu)、芙緹嘉(Anna Fotyga)、希爾德·沃特曼斯(Hilde Vautmans)、拉斐爾·格魯克斯曼(Raphaël Glucksmann) 、薩利瑪·延布(Salima Yenbou)、萊因哈德·比蒂科夫(Reinhard Bütikofer)和喬迪·索萊 (Jordi Solé),周五(6月30日)致函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信函提到,聯合國在審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指《港區國安法》的解釋空泛,對此深感憂慮,亦擔心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公平審判權、學術自由和藝術自由,已多次呼籲廢除和暫停實施《港區國安法》。

信中又指,歐洲議會上週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人權狀況的決議,指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基本自由、法治和司法獨立嚴重惡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違反了一國兩制的的原則、中英聯合聲明、中葡聯合聲明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信函因此就《港區國安法》實施三年予以譴責,並要求回應歐洲議會和聯合國立即停止《港區國安法》的實施,並呼籲歐洲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繼續爭取釋放所有因《港區國安法》而被扣押的港人;更新三年前由歐盟理事會就香港發表的結論,並實行當中的建議;以及審核中港官員在歐盟的資產及在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下實施指名制裁。

政府: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

特區政府今日發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歐洲議會部分議員,聯署致函歐盟委員會主席,肆意詆毀和抹黑《港區國安法》,公然「叫囂」制裁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香港官員。發言人指,《港區國安法》成功落實,讓市民生活及經濟活動迅速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但有關政客對有關實況視若無睹,執意發表無稽失實、顛倒黑白的言論,特區政府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強烈敦促有關政客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港府在聲明中強調,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條進行刑事檢控工作,所有檢控決定基於所有證據和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後作出,又強調香港行使獨立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外交部駐港公署:國安法成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

外交部駐港公署今早亦發聲明,指事實雄辯證明,「國安法護國安、保家安、得民心,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已成為護佑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又批評一些歐洲議會議員罔顧事實和民意,肆意詆毀《港區國安法》,暴露唯恐香港不亂的險惡用心和卑劣伎倆。

發言人又強調一國兩制底線不容觸碰,香港國安法權威不容挑戰,敦促一些歐洲議會議員認清大勢、分清是非,立即停止歪曲抹黑國安法,停止以任何藉口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