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回應《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
政府日前(2021年11月10日)公佈《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下稱報告),指出2020年政策介入前貧窮人口及貧窮率高達1,652,500人和23.6%,較去年增加161,900人和2.2%,貧窮問題創2009年以來的新高,反映問題令人擔憂;若計算恆常現金資助的政策介入,貧窮人口及貧窮率仍多達121.1萬人及17.3%,較去年增加11.3萬人及1.5%。即使連同非恆常現金資助及非現金資助的政策介入後數目較去年好,但本港貧窮人口及貧窮率仍多達55.4萬人及7.9%,反映扶貧政策支援仍有待改善。
女性貧窮率較高 勞福政策需躍進
報告指出女性的貧窮問題較男性嚴重,按性別分析,政策介入前女性的貧窮率為24.2%,較男性的22.9% 高。因為女性往往擔任照顧者角色,在疫情期間更需要兼顧家庭照顧及經濟需要,亦受到就業、家庭角色分工所限制而無法脫貧。
雖然政府表示扶貧成效顯著,但就本會所見扶貧政策沒有針對婦女或特定群體需要,而且政策介入前的貧窮率高企,反映香港貧窮情況十分嚴重,同時在疫情期間所造成的失業問題嚴重,嚴重影響基層家庭的生活質素,加上政策就業支援不足,基層無法透過工作得到向上流動的機會。而現行恆常現金資助諸多限制,例如不少照顧者家庭無法申領到需工作時數證明的在職家庭津貼,有工作的家庭亦很難申請到綜援等。
此外,扶貧效果顯著有可能源於過去一年政府在疫情期間特設現金援助,包括現金分享$10,000計劃,未來因應人口老化及疫情關係,經濟復甦進展仍有待觀望。要有效地持續扶貧效果,本會認為政府需要增加及善用福利開支,改善社福支援制度,包括設失業援助金、涵蓋各個群體的照顧者津貼,讓基層家庭避免因自己或其他家人失業或未有支援分擔照顧責任而失去收入或機會。
兒童貧窮問題增加 反映照顧者經濟壓力倍增
2020年在政策介入前兒童貧窮人口及貧窮率則分別為27.4萬 人 及27%,較2019年的25.3萬人及24.9%為高。雖然現時報告沒有明確說明照顧者貧窮的狀況,但數據可見,育有兒童的家庭仍然面對很沉重的照顧及經濟壓力。
報告指出兒童貧窮住戶每戶平均有3.6人,遠高於整體貧窮住戶的2.3人為高,當中有49%的住戶為兩名及以上兒童、21.3%的住戶家中同時有長者、16.8%的住戶為單親家庭,而兒童貧窮住戶當中僅一半以下(46%)為在職家庭,貧窮除了影響兒童發展,更反映這些家庭的收入來源要依賴照顧者或其他家庭成員,撫養人數愈多,家庭壓力愈大。
同時,報告亦反映照顧者的在職比例依然不足一半,當中只有54.7%的人從事全職工作,而高達74%的人只能從事較低技術工種,反映現時政府對照顧者、婦女的就業支援、社區照顧支援仍然不足,無法有效釋放婦女勞動力,並沒有可以讓她們在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工作,普遍仍因照顧責任而無法全職工作。因應社會福利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的《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研究》中建議服務比例應為每20,000人口提供103個3歲以下託兒名額,惟現時政府只承諾在房屋發展項目內預留合適場所,回應新社區的服務需求,並將每25 000人口提供100個供3歲以下幼兒託兒名額加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與報告建議有落差。而且服務增加進展落後,本年度雖增加至852個,但未有涵蓋舊有社區,進度上仍需繼續努力。因此,本會除了現金支援以外,建議政府加強社區託兒服務名額,加快覓地並涵蓋全港各區,投放更多資源作幼兒託管,提高照顧0-2歲幼童的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應對與日俱增的託兒需要,及加強長者日間照顧服務,釋放兒童、長者照顧者壓力。另外,政府亦應增加婦女就業支援及技能發展,讓她們平衡家庭責任與自我發展,開拓有空間及資源進修、就業及創業,讓他們能發展所長。
單親住戶貧窮問題仍然嚴重
2020年的單親貧窮住戶數目及貧窮率去年沒有太大改進,在政策介入前分別為36,000戶及49.2%。在所有選定政策介入後,單親貧窮住戶及其貧窮人口分別為為9,200 戶及13.2%。雖然政數字上有所改善,但單親住戶的貧窮狀態在未有政策介入時仍然十分嚴重,她們作為較高貧窮風險的社群需要面對單一經濟壓力、照顧責任,更要應對拖欠贍養費、離婚家庭危機等狀況,讓單親婦女貧窮尤其需要關注,惟近年政策均沒有針對單親家庭作出更多配套。
本會認為除了現有及上文建議的現金資助與非現金支援以外,政府應正視離婚家庭貧窮問題。現時有不少離婚婦女以贍養費作為重要收入,惟當局未有回應拖欠及追收贍養費的難處,她們面對此等難處更要處理繁複的綜援申請程序,令她們在經濟、身心靈上飽受壓力。本會過去一直協助基層婦女處理離婚及贍養費個案,提倡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協助婦女追討贍養費,同時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由關愛基金設立為期半年的過渡津貼每月$3,500現金津貼,能更快協助危機家庭應對難關,減少求助人落入綜援的長期扶助。
建議:
*設失業援助金,以替代收入的形式,為勞工提供保障
*設涵蓋各個群體及照顧程度的照顧者津貼,以支援照顧者的財務需要
*趕上研究報告建議比例及進度,在全港各區增加社區託兒服務名額,釋放婦女勞動力
*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協助基層婦女追討贍養費
*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協助危機家庭應對難關
*鼓勵婦女就業,增撥就業及技能培訓資源
*主動鼓勵企業推動家庭友善工作環境,便利基層婦女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