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領取病假需「一個病」 須修例釐清包括強制隔離](/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報導)第五波疫情嚴峻,不少市民皆須接受強制檢疫或隔離,僱員被隔離期間衍生是否屬病假的問題。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日(2月4日)舉行視像會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領取病假必須有「一個病」,目前強制檢隔是否符合,在法律上有不確定的地方。政府正考慮修訂《僱傭條例》,釐清強制隔離可列為領取病假的理由。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他被連番追問會否向被強制隔離的僱員發出「病假紙」。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指,2003年時勞工處就當時沙士疫症的指引,提到衛生署可對被強制隔離及檢測的市民發出「病假証明書」,而不是現在政府文件寫的「醫學証明書」。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則指,去年6月23日政府回答書面質詢時表示,當時向進入指定隔離中心的市民發出了超過5,000張「病假証明書」。陸頌雄指,當時政府的說法很清楚是「病假証明書」,質疑為何政府可以隨意便改變自己對法律的理解。
羅致光:政府對「病假」理解與沙士時不同
就此,羅致光表示,政府在沙士時對「病假」的理解,確與今日有差異。他續解釋指,雖然去年衛生署發出的「醫生証明」列明是「病假紙」,但「病假紙」中提及的理由是「檢疫要求」,而「檢疫要求」並非「一個病」,是否符合領取病假,在法律上有不確定的地方。
羅致光表示,衛生署可以繼續發出這張「病假紙」,不過《僱傭條例》清楚列明「需要是一個病」,僱員患病後才能領取法律上有效的「病假」,故當局認為要修訂《僱傭條例》才能避免法律爭拗,會盡快提交草案予立法會討論。他稱,兩年前政府本來打算將此「病假」問題列入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處理,但諮詢法律意見後發現並不合適,而2020年討論此問題時,未預料到立法會會延任一年。羅致光指,新一屆立法會已經就任,如今是合適處理的時機,「現在回看如果早啲做,當然係好。
疫情至今平機會收300宗個案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亦有出席會議,他回覆議員查詢指,平機會自2020年初疫情期爆發以來,約收到300宗求助個案,其中十份一轉化為投訴個案,並以調解方式處理,至今未有個案需交由法庭解決。他指第五波疫情爆發以來,暫未見個案數字上升,過去一個月收到約20宗求助個案,轉化為投訴個案的比例也約為十份一。
會上,不少立法會議員促政府向接受強制隔離的僱員發放停工津貼,以及支援因僱員強制隔離而受影響的中小微企。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批評,政府不設立失業援助金,也不取消在職家庭津貼工時要求,又不發放停工津貼,是否「迫市民拎綜援」?羅致光對上述建議一概表示需要全面研究,以及會否為當下防疫工作增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