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勞工處昨日(5月9日)公布《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設三色暑熱警告,惟指引只屬參考,並無法律效力。《指引》雖然就休息時間設下指引,但訂下多種情況下可予減少。綠色和平批評「對沖機制」令酷熱下需停工的建議形同虛設。
《指引》適用於戶外工作、無冷氣的室內工作、在熱源附近進行的工作;指引亦將工種分為四級,輕勞動包括保安員,中等勞動包括清潔工、送貨工人等,重勞動包括搬運工人、灌漿工人等,極重勞動則包括紮鐵工人、棚架工人等。暑熱指數分為三級,訂定不同警告生效時應設的休息時間。在紅色警告時,《指引》更建議極重勞動員工停工,黑色警告時則重勞動員工亦應停工。
不過《指引》同時列明可減少休息時間的情況,例如室內工作環境沒有直接陽光直接照射;設遮蔭設施;加強空氣流動及設有散熱設備;獲提供冷凍包及冷凍衣等,皆可減少15分鐘休息時間,如同時提供遮蔭及散熱措施,更可減少30分鐘。
綠色和平認為休息時間可以「對沖」,令停工建議形同虛設。團體又提到,達到紅色及黑色「工作暑熱警告」的暑熱指數,自2021年起未達黑色(34以上),自2014年起至2021年達紅色(32至34)的日數亦只有四日,認為工友獲得額外休息時間的門檻極高。
團體又提到,2017年2022年六月底,勞工處針對中暑風險較高的工作地點巡查逾14萬次,但只提出2宗檢控,其中1宗僅罰款1,400元,認為《指引》欠缺法律效力下難保成效。綠色和平促當局在《指引》推行後由兩年檢討改為每年檢討一次。
工業傷亡權益會對當局推動預防工作時中暑的方向表示歡迎,認為「有總好過冇」。該會指《指引》未臻完善,指不同工作地點及工種情況不同,難以完全應用一套制度,而《指引》設有減少休息時間的安排,或未能提供最大保障,亦令僱主與僱員實行時相當困擾、勞工處巡查亦會遇到困難,盼從立法方向保障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