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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樽回收擬改由生產商負責 政府僅負責監察計劃

膠樽回收擬改由生產商負責 政府僅負責監察計劃

(獨媒報導)環保署在去年5月完成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PPRS)公眾諮詢後,今年6月諮詢業界時提出替代框架,由政府主導改以「市場營運模式」推行,由生產者負責收集和處理膠樽,政府不會直接提供回收服務,並要求每個膠樽至少予以一毫回贈。有環團擔心生產商會把回收責任「外判」,促請政府向生產商訂立相對較重的罰則,責成生產商提高回收量。

環保署:改以市場模式推行 政府負責監察

政府原計劃透過向生產者徵費,推動回收膠樽。在6月新提出的替代框架中,改為要求生產商負責收集和處理膠樽,生產商可自行或委聘「計劃營運者」(Scheme Operator)代為履行回收目標的責任。

環保署回覆《獨媒》表示,諮詢期內收到逾4,600份意見,社會各界對計劃反應正面。惟署方表示,留意到有意見關注回收的運作安排。署方表示,目前正與業界持全者探討「市場營運模式」的新框架,而非由政府主導,只負責「監察計劃運作」,確保相關人士遵守法例要求。

署方認為,新框架下可讓相關持份者在計劃中更為積極,達致更高效率及更具成本效益的回收安排。環保署稱將盡快敲定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的運作模式、規管框架和運作細節,並草擬有關法律條文,啟動立法程序。

據了解,當局初步計劃店面大於2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須負責收集膠樽,並提供退款服務,期望有300間零售商參與。計劃又期望回收量及膠樽收集點數目由推行首年的40%及400個,增至第五年的75%及80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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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憂生產商外判回收責任 促政府定較高罰則

多個環團去年進行民調,只有四成市民支持署方提議的「回贈一毫」方案,近八成市民支持回贈一元。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認為,一毫回贈不足以成為誘因鼓勵市民廣泛參與,認為法定最低退款額應以一元為起步點。他們憂生產商把回收責任「外判」,促請政府向長期不達回收目標的生產商定立相對較重的罰則。

譚穎琳又表示,是次計劃側重回收項目,倡政府從「減量」着手,為生產者訂立塑膠減量及可重用包裝目標,增撥資源協助業界發展無包裝技術,並為生產商定立減量及可重用目標。環團建議目標在2025年涵蓋至少30%市場產品以重用容器銷售,並在2030年達至50%市場產品,以逐步淘汰即棄塑膠。她又建議,政府可每年就政策作定期檢討,以確保政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