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左)、周藹銓(右)
(獨媒報導)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計劃收回新界西北約700公頃私人魚塘及濕地,建設約2,000公頃的濕地保育公園。不過環團長春社整合后海灣一帶多年的發展申請,發現過去10年已有30宗申請,涉及389公頃土地,相等於約20個維園。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周藹銓表示,發展商已積極在后海灣的濕地緩衝區及北環線一帶發展土地儲備,使保育區承受極大發展壓力,形容情況如「貼到埋身」,對濕地的影響雪上加霜。
指政府年半間講法不一 組織憂政府未保育先發展
北部都會區公布後,位處新界的濕地面臨極大發展壓力。環團長春社回顧上屆及今屆政府過去一年半的說法,指取態有所轉變。去年三月,時任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時指,米埔及內后海灣是《拉姆薩爾公約》指定的國際重要濕地,沒有計劃放寬濕地緩衝區發展,不過五個月後,黃偉綸則稱會研究放寬濕地緩衝區的發展地積比。
至去年10月《施政報告》中提出北部都會區,計劃收回后海灣約700公頃具保育價值的私人魚塘及濕地,並連同鄰近的香港濕地公園和米埔自然保護區,建立約2,000公頃的濕地保育公園。政府亦計劃另外成立三個新濕地保育公園,即南生圍濕地保育公園、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及蠔殼圍濕地保育公園,並擴大香港濕地公園,以及設立沙嶺/南坑自然生態公園和尖鼻咀/流浮山/白泥海岸保護公園。今年五月,發展局則表示規劃署會因應漁護署就北部都會區設立濕地公園的研究,適時更新濕地緩衝區的規劃指引。
新一屆政府上任,態度再次明顯轉變。今年七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接受傳媒訪問時指,以往把具有生態價值的土地圈起保育,反令土地荒廢,認為可隨北部都會區發展,修復已荒廢的土地,並集合其他濕地以大片土地方式保育,增加其生物多樣性。他又提到計劃重新劃分北部都會區內濕地保育區和濕地緩衝區的邊界,釋出邊緣地帶作其他發展,而漁護署正就此進行研究,有望明年底完成。
過去10年有30宗發展申請 土地面積總涉約20個維園
長春社憂慮在保育之前,發展壓力已臨。他們整合2012至2022年后海灣一帶的發展申請,發現30宗項目申請當中,有18宗已批出或在有條件批出、10宗仍在處理中,僅有2宗被否決,涉及的土地面積共有389公頃,相等於約20個維園。在10宗正在處理中的申請,有9宗在上年政府宣布研究放寛濕地緩衝區地積比後提出,申請主要集中在濕地保育區的東面近北環線,申請的地積比亦比原有的地積比高。
團體以元朗南生圍為例,若政府全數批准位於南生圍的發展項目,將影響約175公頃的濕地保育區及緩衝區,相等於29%南生圍土地,面積達9個維園,人口達66,285人。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強調,南生圍一帶的緩衝區「並唔係大家想像中咁差」,「唔係棕地,唔係被人填咗泥頭」,而是被國際鳥盟認可為「重點鳥區」,有瀕危物種黑臉琵鷺群落出現,亦有媲美保育區的漁塘。
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周藹銓亦指,南生圍區內的生態價值良好、完整,與保育區「差無幾遠」。她提到,連同已批准及申請中的項目,總計區內新增人口可達114,077人,大約等於8個錦綉花園,一旦當局再把濕地保育區和濕地緩衝區的邊界重劃並調整地積比,將進一步提高區內發展密度,對濕地的影響雪上加霜。她亦重申,濕地緩衝區並非不容許發展,根據城規會為后海灣制訂的「規劃指引編號12C」,濕地緩衝區可被修復、舉辦康樂活動及作住宅發展,但發展商須承諾修復及管理發展地盤餘下的魚塘或濕地。她擔心重新劃界會「劃走埋(發展商)保育嘅責任」,令他們保育意向更低,打開發展商無需承擔保育責任的缺口。
周藹銓強調,緩衝區是人和雀鳥的「唞氣位」,日後如當局收窄濕地緩衝區,將令其無法發揮發展區及保育區之間的緩衝功能。吳希文提到,北環線沿線一帶的發展可比新市鎮,而即便是位處保育區外圍,亦會影響保育區的生態,例如屏風高樓將影響雀鳥的飛行路徑,以及其光害影響物種棲息等。
濕地緩衝區逾九成為私人發展單位
長春社亦發現,30宗土地申請中,只有3宗申請提供公營房屋單位,其中有1個為過渡性房屋項目,而私人單位則佔全部單位92.3%。周藹銓質疑無助解決房屋問題,「放寬濕地緩衝區究竟係為咗邊一啲人,係咪真係應對房屋問題呢?」
周藹銓促政府堅守「規劃指引編號12C」內的規劃原則及要求,即是不令濕地減少,並以「防患未然」的方法保育魚塘的生態價值,以及發展項目須呈交生態影響評估報告,當中包括進行為期不少於12個月的濕地生態研究。長春社又促政府發展北部都會區時以保育先行,盡快交代濕地保育公園細節、收回土地時間表及過渡期採取的保護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