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犯法」改篇自加拿大作家Michael Connelly的犯罪小說,英文戲名來自片中的主角,經常接手替黑幫和流岷當辯護律師,大部份時間在他的林肯轎車後座內辨公。中文戲名則改得有點不倫不類,主角戲中明明沒有犯法,而且還利用法律內的空子,去申張正義為朋友報仇。
主角接手一宗辣手案件,替強姦兼意圖謀殺的有錢少爺辯護,把受害人說成苦肉計去騙財的女騙子。可是隨著拍檔調查越深,案情看似另有內幕,關係與多年前主角辯護的一宗冤案,有錢少爺是變態殺人狂。在調查快要水落石水之際,拍檔被人槍殺,主角還被插贓嫁禍。雖然主角知道真相,但礙於律師與當事人間的保密協議,不能告發有錢少爺,否則便會違反律師專業操守,會被釘牌。主角於是將計就計,在法庭上設局,官司是打贏了,但有錢少爺依然還要鋃鐺入獄。
這套電影雖以律師為名,但法庭戲只佔一小部份,甚至沒有什麼淊淊雄辯,主角的報仇妙計是打法律擦邊球,使不大正當的手段,設計陷害有錢少爺。故事情節緊張精彩,不過劇情有些不合理之處,法庭戲部份有點兒戲。這樣的一件大案,捉拿錢少爺的孖仔竟然沒有上庭作證,控方只有受害人的一面之詞,有錢少爺才能夠安然脫罪。不過那些犯駁之處並不太過著眼,不會影響觀眾看電影時的娛樂性。
電影的最大敗筆,是死不斷氣,結局後又再結局,最後又還來多一個結局。有錢少爺先捉後放再被捉也算了,劇本安排他的母親原來才是殺人兇手,還親自上門走去刺殺主角,未免太過畫蛇添足。有錢仔母親開場一直當路人,臨完場才忽然變壞人,沒有伏線沒有先兆,完全為扭橋而扭橋。最要命是她犯了所有壞人對著主角,也會低能衰白痴的致命毛病。明明要當壞人去殺人滅口,就不要天真得只帶枝古董手槍,人家主角可拿著最新式的半自動手槍防身耶。如果刪去這個多餘結局,電影會更好看。現在好像吃一碟沙律,吃到最底才發現有條蟲,破壞了電影先前九十分鐘的美好印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