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熊貓經濟」活動一浪接一浪,由創意品牌AllRightsReserved 舉辦大型熊貓展覽「PANDA GO!香港遊」,今日在尖沙咀星光大道展出2,500隻大熊貓雕塑,並安排仿真大熊貓導遊快閃與市民互動,即場表演跳舞及「食竹葉」,引來圍觀的市民歡呼。
【獨媒報導】「Pokémon GO City Safari」首次在香港舉行,今日及周日朝十晚六在港九新界舉辦,活動設6條路線,市民及旅客可以捕捉特別版寶可夢。活動今早在尖沙咀文化中心露天廣場舉行開幕儀式,主辦方Niantic亞太區行銷總監許世婉表示,活動網上售票已逾1萬張,參與者過半數為外地旅客。
6條路線遍布港九新界離島 捕捉特別版精靈
「Pokémon GO City Safari」香港站設有6條路線,包括沙田、九龍城、尖沙咀、港島、長洲及昂坪,各景點會設「補給站」,顯示相關景點特色的資訊,包括本地歷史古蹟及名勝,以全新方式帶玩家遊覽整個香港景色。活動期間特別版寶可夢會四周出沒,玩家更有機會與「戴著狩獵帽的伊貝」,以及首次出現的特殊坐騎寶可夢「坐騎小羊」相遇。
——李浩華評《哈哈哈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又名《王子復仇記》,流傳逾400年的莎翁經典,經過多年來無數的重演及改編,從地球的另一面來到此地,到底還可以如何訴說與呈現?而我們身處的香港,雖然開埠不足200年,然而她的故事似乎正處於轉折處,在無形的局限之下,還能如何(或曰「能否」)訴說下去?——以上便是劇作《哈哈哈哈姆雷特》(下稱「本劇」)最核心的叩問。
本劇由3條故事線交織而成,分別是「過去」(《哈姆雷特》經改編後的選段)、「現在」(香港年輕人張就於2024年的生活小故事)與「未來」(2054年碩士生王家琦研究《哈姆雷特》被禁歷史),三線交錯上演,「過去」與「未來」以順時序交代,而「現在」則是多宗時、地、人不盡相同的生活小故事,由各演員輪流以獨白形式交代。
「過去」喜鬧變奏 滲透「港味」樂韻
(獨媒報導)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上訴得直後判囚5年。他今年2月原被通知因行為良好獲減刑,將於3月25日獲釋。惟他原定出獄前兩天,正值《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3條)生效,他獲告知未能提早獲釋,至少需服刑多一年。馬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法官李運騰今(6日)裁定馬俊文敗訴,駁回其申請,換言之他需要繼續服刑。馬指國安測試的字眼模糊,當中提及「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意思並不明確,比起《國安法》條例中的「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更廣泛,可能會觸及那些理念上拒絕服從政府、但無意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容易被濫用。但法官強調,國安測試重點並非囚犯的理念或思維,而是囚犯在提早獲釋之後下會如何行事。法官沒有對馬作訟費命令,因本案屬首次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作的司法覆核,牽涉有公眾利益的法律議題。
入稟人為馬俊文,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馬由大律師關文渭及梁麗幗代表。懲教署由資深大律師呂世杰代表。
馬俊文於23條生效當日 獲告知未能因行為良好減刑
(獨媒報導)由立法會7名議員組成的考察團,原訂在聖誕黃金檔期考察日本和南韓,近日因為「地緣政治」出象變動。代表團副團長張宇人今午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表示,考慮到韓國近日局勢,在會面安排上存有「不確定性」,考察團將會取消18至21日的南韓行程,至於21至24日的日本考察將會如期進行。
日韓考察團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根據內委會文件,該團目的是鞏固和提升香港貿易中心的地位,特別是要爭取關國家利益所在的《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RCEP)》,本來考察期希望拜訪南韓和日本國會、相關政府部門、 機構及企業,加強與當地政商界的聯繫,了解日韓兩國在貿易、文化旅遊、農業與食品等方面的最新發展與機遇;另外計劃拜訪中國駐韓和駐日大使。
(獨媒報導)一名於「徐沛雄律師行」任職法律文員的孟加拉裔女子,稱遭到僱主及主管性騷擾和種族歧視,包括僱主以女性陰道的粗俗字眼稱呼她,又罵她為「stupid lazy fucking Paki」。而主管則向她傳送性玩具照片及強吻她。事後申索人感到焦慮,嘗試割腕及服藥自殺。申索人由平機會代表,入稟區域法院向兩人索償逾23萬,並要求書面道歉。
申索人為孟加拉裔女子 Khan Saima Begum,由平機會代表入稟。兩名被告人分別為經營 WT LAW OFFICES(徐沛雄律師行)的僱主 Tsui Pui Hung(徐沛雄),以及申索人的直屬主管 Manuraj。
申索人:僱主以女性陰道的粗俗字眼稱呼她
申索人於入稟狀指,她為在港出生的孟加拉裔女子,由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受聘於 WT LAW OFFICES(徐沛雄律師行)任兼職法律文員。惟雙方沒有簽署僱傭合約。徐為公司的獨資經營者;而 Manuraj 為申索人的直屬主管,同時為申索人的家庭朋友(Family Friend),當時推薦她在律師樓工作。
(獨媒報導)社工陳虹秀被指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暴動現場開咪呼籲警員保持冷靜,以及驅散期間不要開槍,被控暴動罪。她於4年前受審,獲已離港的法官沈小民裁定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惟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虹秀不認罪,案件今(6日)續審。控方完成舉證,辯方表示沒有中段陳詞,暫委法官鍾明新裁定表面證供成立。由於辯方需時向陳索取指示,案件下周一(9日)續審。
辯方指陳虹秀接近警方防線 示威者則距離至少一個街口
註冊社工陳虹秀(43歲),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吳宗鑾及陳曉妍代表。控方為外聘大律師葉志康。控方原本打算傳召負責辨認片段中陳虹秀樣貌及聲音的警方證人,但由於控辯雙方達成共識,可用片段截圖處理,故毋須傳召證人。片段顯示陳正在跑,辯方指陳當時接近警方防線,而示威者距離至少一個街口以外。控方同意在修頓球場位置時,陳相對接近警方。
控方表示已完成舉證,辯方表示沒有中段陳詞。暫委法官鍾明新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辯方指,將會呈上5封品格證人的信件予法庭,並需時向陳索取指示,以決定如何處理辯方案情。
案件下周一(9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