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在美國《華爾街日報》撰文,最重要一點是第五點,林鄭月娥表示2017普選特首不是最終方案,2017年後可以再作修改,暗籲泛民主派議員「袋住先」。
不過林鄭月娥在文中提到的「再作修改」,乃指『例如改進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或改善提名特首參選人的「民主程序」。』這表示香港的普選仍只會在提名委員會的框架之內,不會有提委會提名以外的方案,即否決公民提名、政黨提名。
林鄭月娥在文章中提到,普選特首的字眼在1990年起草基本法後才首次出現。又指在回歸後的幾屆行政長官會立法會選舉都更趨民主,指中央有誠意落實基本法承諾,但中央對香港的政制發展有法上的權力及義務。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的政制涉及到國家對香港的主權行使,以及對「一國兩制」框架的全面落實,香港應嚴格依照基本法進行政制發展,而提名委員會不能被削弱,或者被其他提名形式繞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