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會說這原告人真是儍佬一名,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警察查身份證? 查身份證不是警察的日常工作,正常職務嗎?
事緣原告人於2006年在高等法院開展一宗民事案件入稟控告當年警務處長李明逵。自2006年至2008年間,原告人指稱不下十多次包括在他的店舖周邊範圍及工作時間內,若干警務人員重覆地及無合理懷疑情况下向他作出截查。
此連串事件引致該市民以民事法律程序形式在2008年於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提出申請非正審強制令,禁止警務人員在他工作地區重覆地向其強行奪取及記錄個人資料。非正審強制令﹝Interlocutory injunction﹞是一項高等法院(或區域法院)獨特的法律程序,這宗案件比起近期「民間電台」「喜帖街示威」「皇后碼頭清場」比較上不甚受注目,但本人認為這宗臨時禁制令申請上訴法庭明顯地向警務處長發出最後警告。此案件已被收錄於2008年香港法律彙報 -王子鑫 訴 香港警務處長鄧竟成 [2008] 5 HKLRD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