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基層團體「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向立法會申訴部和中電公司投訴,指政府部門和電力公司沒有盡力監管劏房業主收取過高電費,而業主不跟電錶收費,犯了法。
朋友B看到即時新聞後,開心不已,因為有議員和團體替他發聲。下午,他在面書傳來一個哭臉,說政府和中電回應無能為力。上午的興奮,灰飛煙滅。
每月多繳百多元電費,無疑是基層家庭的額外負擔。然而,這非基層獨有的問題。去年發表的劏房調查,在66,900的劏房家庭住戶當中,有逾3成非綜援戶的收入超過15,000元。只要是劏房戶,就有機會被業主「撳住嚟搶」。至少,我幾位抱怨的劏房朋友,包括B,不是基層。
以中電為例,現時每度電價值約1.1元,但朋友和基層團體街坊表示實繳1.2至1.5元一度,而且是海鮮價。
後果是,基層不敢多用電,例如夏天減少開冷氣以至風扇。電費補貼?傻的嗎,有多少業主會扣減租客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