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受審,最終14人罪成,45人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根據高院文件,被判囚4年5個月的黃子悅已就刑期提出上訴。
案件在今年11月19日判刑,辯方如要上訴須在判刑後28日內提出,限期在昨日屆滿。繼早前13名被告提出上訴後,被判囚4年5個月的黃子悅亦就刑期提出上訴,共14人提出上訴。
早前有8人就定罪及刑期作出上訴,當中包括被判囚7年9個月的鄒家成、判囚7年3個月的吳政亨、判囚7年的何桂藍、判囚6年9個月的林卓廷、余慧明,及判囚6年半的黃碧雲、楊雪盈及彭卓棋。
長毛前日提出上訴 黃子悅另涉理大暴動案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