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提名」被親北京建制及保守民主派的夾擊下,不斷被邊緣化,說是違反《基本法》,又被冠以「激進」之名。
在大陸,連基層村幹部選舉也有「另選他人」的機制,「公民提名」又何來激進?難道香港公民的素養,及不上大陸農民?
假若民主選舉機制,是要去處理目前統治者缺乏合法性的危機,增設「公民提名」的機制可說是唯一的進路,這也是5月6日佔中商討日及投票而衍生的公民共識。
其實「政治不正確」的曾鈺成也看穿「公民提名」可以是一個和解的契機,他並不害怕公民提名會選出一個台獨陳水扁,因為香港的建制陣營相對統一,而泛民及民間充滿矛盾,候選人越多,對建制越有利。相反,一旦否決了公民提名,它將變成一個怨咒,纏繞著合法性永遠不完整的統治集團。
試問,假如有一個人獲得一百萬市民支持去競選特首,提名委員會卻否決了其候選人的資格,而當選特首的候選人總票數不夠一百萬,統治集團還會有合法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