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區立行
今日香港電台報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全體政策局及部門首長發出通告,要求在2016/17及2017/18連續兩個財政年度,每年度節省1%開支。
說真的,每年政府財政盈餘幾百億,仍要部門削減開支,實在是狗屁不通之舉。而政府的慳吝早見惡果。以下我舉兩個例子說明:
1. 外判無良 扣遣散費
最近,不少公共屋邨保安判頭兩年約滿不獲續約。部份無良判頭威逼員工放棄遣散費,令員工失去相等於1.3個月薪金的離職補償。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政府在「價低者得」的招標原則下讓開價最低的判頭投得服務。判頭為了達到低價的目標,自然從員工身上開刀。員工失去遣散費,正是政府為了節省開支而行外判的結果。
2. 屋宇署缺人 危樓無監管
去年10月31日,100名屋宇署前線員工罷工一小時,抗議工作繁重但人手嚴重不足。其中令人震驚的是,目前5萬張清拆僭建物及樓宇維修命令未能處理,涉及10萬個危險僭建物及數百棟失修舊樓。劏房租客因而面臨火災或樓宇結構不穩的生命危險。而屋宇署的人手不足,卻是2011年大幅削減數百名員工的結果。
以上兩個例子已說明,目前政府沒有提供足夠資源讓部門能夠妥善提供服務及給予適當的勞工保障。進一步削減開支,無疑只會令情況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