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仁生黑狗廣告事件,引起了不大不少的風波。對廣告圈而言,抽起廣告是非同小可的事,損失也不菲。一日內收到過五百個投訴的廣告,也屬罕見。然而, 在一眾聲討聲音之下,也有人出來為廣告平反,也有「反聲討」動保界小題大做,是一班扼殺創作自由的「動物膠」。膠者,乃基於一份無知盲目的忠誠,而作出了 不理性的反智行為。
就是為了避免所謂「動物膠」的指控,我多番強調自己是從廣告人的角度出發,去檢視/檢舉這條廣告片的瑕癖失誤。 年輕時我入廣告行,很多前輩包括先師黃霑都對我千叮萬囑,做廣告不要把自己當成藝術家,有時甚至連創作人也不是。
廣告只是一個純商業的行為,諸多限制。從來沒有一個廣告人是可以隨心所欲的。廣告是要迎合客戶,最重要是迎合市場,絕不是迎合自己的創作。明白這一 點,就幾乎可以完全明白余仁生黑狗廣告的問題所在。我不懷疑廣告背後的用意,或其想表達的訊息是正面的。但這個「仁」的訊息,要廣告導演在制作特輯裡解釋才叫觀眾「恍然大悟」。(我悟性不高,至今也認為那個對「仁」的解說相當牽強) 。 你當然可以說看不懂是我「低能」吧,凡夫俗子,不懂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