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將提交報告,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以「解決」劣質劏房。民建聯提出18項建議,包括設立劏房登記制,即由劏房業主向政府登記,當局再派員檢查是否符合相關條件。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如業主在限期內未能改善環境,將分階段被取締:「如果佢係符合嘅,就畀個機會佢登記繼續做。如果唔符合,佢就要改善佢哋嗰個劏房環境,我哋都會畀足夠嘅時間佢,假設係一年嘅時間,希望佢呢一年入面執正佢嘅地方。」
民建聯今早舉行記者會,交代「告別劏房3.0」倡議,明日將向房屋局提交報告。本港現時約有11萬劏房戶,民建聯評估當中2至3萬個屬非常劣質,不適合市民居住。除了計分制度,民建聯同時建議當局以計分準則界定劣質劏房,包括具明顯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及廚廁共用等不同條件計分,而分數愈高代表安全風險較高的劣質劏房,應優先被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