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8.31灣仔暴動案陳虹秀等8人,獲已離港移民的法官沈小民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撤銷陳虹秀及另3人的無罪裁決,下令發還重審。陳虹秀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辯方早前透露陳虹秀擬不認罪,將於今年12月2日開審。另3名被告今(5日)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柙至12月13日再訊,以待陳虹秀審訊完畢後一併處理判刑。辯方求情指,至今距離原審裁決已4年,被告由原本無罪變為面對入獄,因而受影響未能展開新生活,故希望法庭能因司法程序延誤而給予減刑。辯方又指兩名被告分別因案件壓力患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及抑鬱症,雙方均希望能獲額外減刑。陳虹秀今亦有到庭旁聽。
3名認罪被告為:賴姵岐(現27歲)、鍾嘉能(現30歲,電腦程式員)及龔梓舜(現27歲,廚師)。
案情指3名被告逃跑時被捕 有被告為救跌倒者而遭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