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粉嶺祥華邨昨晚(25日)召開特別業主大會,議決「取消4千7百萬的地底水管工程」及「重選法團管委會委員」,我獲小業主授權出席。據法團張貼的資料,約有200多張授權書,另外,有超900名業主親自出席大會,是祥華邨在2004年成立法團後,從來未有出現過的情況。小業主如此踴躍出席業主大會,正好反映他們對6月28日通過了的水管工程的憤怒及對現屆管委會的不滿。
超過9成出席的小業主投票贊成取消水管工程(5萬6千多份),滿以為成功在望,但大業主房屋署不顧小業主的意願,投下一票反對票(近10萬份),令議案被否決,小業主感到非常憤怒。房屋署代表聲稱如果取消工程,可能會引發違約索償,金額龐大。事實上,房署在6月28日的業主大會上,放棄投票,已經沒有維護業主的利益,令這項近半億工程在充滿疑惑下通過;其次,在8月16日的業主大會,有關暫停工程的議案,房署沒有以引致賠償為由,再次不作表態,結果95%業權贊成暫停有關工程。
但是,房署今次反過來投票,反對取消工程,完全違背了小業主的意願,令小業主無法取消工程,既沒有保持立場中立,違背了讓小業主自行處理紛爭的一貫政策,完全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