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特約報導)民陣下午發起反釋法遊行,隊伍到達終審法院後進行集會。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楊岳橋表示,上街不是「為咗兩個人」,亦和政治路線無關;而是因為制度問題而站出來。他指「人大真係有權釋法」,但有權不代表正確。楊岳橋強調,今次釋法越過香港法院、不跟從程序,而且權力在法治社會下應該克制使用,否則每一條法例都可以「隨人大高興」,便以解釋之名作僭建,「包括言論自由,包括阿媽係唔係女人」。
他指香港早有《宣誓及聲明條例》,說明如立法會議員宣誓有問題時該如何處理,「架撐齊哂」,而這套處理的「架撐」正正叫做法治。即使宣誓過程有爭議,既已進入司法覆核程序,法官絕對有足夠智慧與能力處理。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集會上展示「民主自決,廢除158」口號,要求廢除《基本法》第158條;爭取香港人對《基本法》的制定與解釋權。他指第158條給予人大不合理的解釋權,可以一次又一次踐踏香港法治,甚至加入超越「解釋」的成份。他希望港人不要懷憂喪志,要團結奪回《基本法》的制定權,法院亦應拿回《基本法》的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