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四示威者稱警車內遭毆打 警方大狀:車廂黑暗如何得知警打人](/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周諾恆(左)、梁穎禮(中)、黃永志(右)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6月的反新界東北規劃前期工程撥款示威中,4名示威者稱被捕後於警車上遭警方毆打、扯耳朵及吐口水,他們入稟法庭向警務處處長索償合共逾80萬款項,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原告人社民連黃永志率先作供,代表警方的律政司外聘大律師質疑黃,如何在黑暗的車廂裡得知其他示威者被警察毆打。
黃永志稱被帶走時非常合作 沒有掙扎
原告人為社民連成員黃永志、社運人士周諾恆、梁穎禮及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前助理周振宇。前兩者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後兩者由大律師石書銘代表。被告人為警務處處長,由律政司外聘的大律師周凱靈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李紹豪審理。
黃永志供稱,當日於立法會公眾示威區裡手持咪作廣播,表示不想新界東北變成石屎森林,而立法會應該是屬於人民。其後,他稱被相信是便衣警察的男子拉住,但該男子並沒有表明身份,影片拍得超過20人包圍保護黃。黃問該男子是否欲拘捕自己,並表示:「唔好推,我唔會走。」黃供稱,被相信是便衣警員的男子帶走,直至被帶上警車期間,他的態度非常合作,「完全無掙扎。」
警務處處長代表質疑車廂黑暗 何以得知示威者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