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部分人涉突圍逃離理大而被控暴動罪,14人案件中,3人包括一名護士否認暴動罪。3名被告今(10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柙至11月22日求情。分別任職護士及修畢社工系的兩名被告,均稱應號召進入理大協助游說年輕人離開。另一被告則稱入內找朋友帶他們離開。惟法官謝沈智慧拒絕接納3名被告的證供,批評說法有違常理及自相矛盾。謝官亦指,3名被告與示威者突圍逃走,攀過鐵欄於天橋上「如同一支熟練的軍隊」,行動一致地設置傘陣,並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
3名被告包括朱健君(27歲,護士)、許銘晉(24歲,售貨員)及馬健朗(27歲,學生),被裁定暴動罪成。
被告稱入理大助牧師勸人離開 官批證供違反常理
控方案情指,在11月18日下午1時30分,包括3名被告在內約100名示威者試圖從暢運道附近理大正門的入口逃走,他們在暢運道集結組成「傘陣」,並向警方射箭、擲汽油彈及磚頭。警方之後採取拘捕行動,最終連同被告在內的18人被捕。
第三被告朱健君被看見與同案被告黃貴鴻從暢運道跑向理大正門方向,二人最後被捕。朱健君當時戴黃色頭盔、防毒面具及眼罩,穿著一件黃色急救反光背心,並被搜出13支生理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