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幾份報紙提醒我們黎智英是泛民政黨的金主(幾個政黨分四千萬),而黎背後的金主是干預香港的美國勢力。而網絡媒體從來記憶力驚人,立刻提醒我們民建聯去年一晚晚會,就籌得六千幾萬,單是中聯辦高幹的題字,就值富豪捐出一千萬。這種「話人者是」的反擊,最多是讓人覺得扯平。無論如何,背景的邏輯都是一樣:政治捐獻乃是邪惡的一回事,從政者的理念應該獨立,行事必須清廉,而他們也不應受外國/境外勢力干擾。
提起政治捐獻,我想起這陣子搶鏡搶得不得了的蔣麗芸議員。我想知的是,她會不會發現她在這件事上的尷尬。
尷尬點一是,她的父親蔣震曾幾何時也捐過錢給她的死對頭長毛。他們的理念一致?蔣震想改變長毛的理念?我相信是前者,龍應台《大江大海》裏訪問過蔣老先生,他幾乎參加了四九年之後台灣反攻大陸的戰爭。
如果她知道有人捐錢給長毛,肯定大做文章,說長毛收錢做嘢。但慢著,【據報蔣先生也捐過五十萬給她默默支持多年的梁振英選特首】。那麼,這篇文章怎樣寫?
政治捐獻的本質,是支持政黨政治的運作。問題是,政治人永遠不能只靠兼職,他們如何養活自己來請命?是不是一定要做官做議員才能問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