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上訴得直後判囚5年。他今年2月原被通知因行為良好獲減刑,將於3月25日獲釋。惟他原定出獄前兩天,正值《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3條)生效,他獲告知未能提早獲釋,至少需服刑多一年。馬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法官李運騰今(6日)裁定馬俊文敗訴,駁回其申請,換言之他需要繼續服刑。馬指國安測試的字眼模糊,當中提及「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意思並不明確,比起《國安法》條例中的「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更廣泛,可能會觸及那些理念上拒絕服從政府、但無意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容易被濫用。但法官強調,國安測試重點並非囚犯的理念或思維,而是囚犯在提早獲釋之後下會如何行事。法官沒有對馬作訟費命令,因本案屬首次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作的司法覆核,牽涉有公眾利益的法律議題。
入稟人為馬俊文,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馬由大律師關文渭及梁麗幗代表。懲教署由資深大律師呂世杰代表。
馬俊文於23條生效當日 獲告知未能因行為良好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