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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悼黎堅惠和她曾經身處的香港

有一種人,你要不很喜歡她,要不很討厭她。我估計黎堅惠是這種人。

說是「估計」,因為我不認識她,只是讀過她的文字,知道有這個人。她不算漂亮但以極莊重的態度看時裝時尚,衣服是她表達自己的途徑,就像我想到甚麼就要拿起筆寫文章一樣。時裝打扮不是我的興趣,但我尊重對自己喜愛的事物態度認真的人。

所以我看黎堅惠,不是為她筆下介紹的名牌,是為了她那種態度,她寸得起是因為她真的有料到,她不討人喜歡是因為她沒必要。然而那飛揚尖刻背後是有底子的,有學問、文化和見識的底子。黎堅惠的文字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述說重回ameba當總編的一篇。以前平起平坐的同事忽然變成下屬,為了雜誌前途不得不放下以往交情。那一役,黎堅惠說,死了好多細胞,傷了好多感情。我記得這一段,因為這裡呈現的黎堅惠,不是「時裝界」的黎堅惠,而是一個「人」的黎堅惠,一個能幹的人的無奈與辛酸。

我的書櫃裡有她的《個人口味》和《時裝時刻》。黎堅惠寫文不少但出書不算多,聽說是因為她要求高,總想把書做到最好。後來的《天空之鏡》我已不感興趣,因為覺得太神化,神化背後是尋覓,尋覓人生的意義與去向。然而我總覺得人生的意義其實就在身邊,身邊的家人、朋友,愛自己的和自己愛的,不必借助太陽月亮磁力。我見過很多聰明人在這條尋覓的路上跌跌碰碰,愈走愈遠。

多於5000戶收到 有何不妥?

圖:城市電訊當年申請流動電視牌照,早以表示會以DTMB制式廣播,當年獲通訊局批准。圖片來源自香港電視面書專頁。

香港政府的電訊廣播政策,一直說是採「科技中立」 (technology neutral) 立場,即不會規管廣播商使用的技術制式,包括傳送標準在內。現在通訊辦卻說由中移動沿用的CMMB傳送標準轉換至港視擬用的DTMB傳送標準,即等如令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通訊辦説法背棄「科技中立」政策立場。

通訊辦最新決定違「科技中立」政策立場

此外,通訊辦以傳送標準來推斷會有超過 5000 個指明處所(編按:住宅或酒店房間)接收,缺乏邏輯。通訊辦同時指出港視要「確保其電視服務不會被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的觀眾接收」。現今科技進步,用戶隨時找到某種方法接收電視服務內容,科技和技術也不斷進步演化,怎可能要牌照持有人來「確保」用戶少於某個數目呢?通訊辦的要求乃屬匪夷所思,這亦解釋為何政府的電訊廣播政策應該是「科技中立」,這亦是世界性的做法。

限接收用戶數目匪夷所思

虛偽的政府:推動科技 打壓創新?

『政府,你玩完未?』雖然我身處美國,但聽到王維基說暫停電視節目製作,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開台,心情和港視員工和期待收看港視節目的觀眾一樣無奈。

政府一方面高舉成立創新及科技局攞分,在預算案大推科技政策搞創新,怎料另一面原來「精神分裂」,一次又一次打壓嘗試運用創新方式和科技引入更多選擇的香港電視,實在極度諷刺。

香港政府的廣播和電訊規管政策一向是技術中立,盡量為市民提供選擇,促進市場有效率運作和競爭。令我想起最近人大會議不少人說,基本法沒有說不可以做的不代表就可以做,似乎現在連港府都以這種思維辦事。

有留意港視風波的朋友都會知道,香港電視是透過收購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而變相獲得流動電視牌照。收購前,中移動已利用七個山頂發射站發射提供覆蓋率超過九成的本地流動電視服務。技術層面上,服務覆蓋早已超過5000戶,為何當時政府沒有動作呢?據王維基在記招上表示,當年有份競投頻譜,而當時政府亦接納其建議書中所用的制式,投得頻譜的中移動採用的機頂盒能接駁電視,到了今天竟然變得不合法,然而政府卻沒有明確表示哪一個制式能合乎標準。

當年政府在拍賣該段頻譜前公布的「香港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發展框架」明確指出兩點:

(一) 當局應採取市場主導及科技中立的模式,讓市場選擇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的技術制式;

牌照並無對廣播技術設限 政府說法無理

盧永雄在《巴士的報》撰寫《維基唔好走數要照做》一文中,嘗試解釋為何特區政府要求香港電視,在擁有「流動電視服務」牌照後,仍然需要取得「公共電視廣播」牌照,方可廣播。不過,文中所述的技術原因並無說服力。

牌照並無規定必須使用CMMB單一制式

我再一次憤怒,香港點解會變成咁

當我睇住個電視,我再一次憤怒,香港點解會變成咁...

王生的一句說話打中了我的心--「今時今日既香港已經唔再係我認識既香港」

以前既香港,只你要有能力,你有努力,你有財力,只要守法,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

今日,一個有熱誠,有財力,有思想既電視台想要為香港人擴闊眼光,為香港既電視業提高水準,帶來新衝擊,令香港的電視再次在世界上有一個位置,先來個利益申報,我本人是 Freelance 幫助 HKTV 拍攝劇照的,也因為如此我絕對有資格說 HKTV 的質素絕對超越香港現有所有免費電視台!因為我的工作就是紀錄他們的拍攝工作,工作時我是無時無刻的看著他們在做什麼的,而因為這樣,我堅信hktv絕對能讓香港的電視水平上升不只一個擋次,令世界再次為之改觀!

而諷刺既係,理應為香港人利益為出發既香港政府,你們在做什麼?你除左識用把口講支持,話支持香港影視,當電影要申請地方拍攝,百般阻撓,令拍攝比做小偷更可憐,然後當影視業有成就你就出黎抽水,真是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

放眼世界,有幾多文明國家會咁有心去打擊自己地方既發展?!

政府突搬龍門 香港電視「被非法」 王維基:「你玩曬啦!」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多份報章報導,政府指香港電視的傳送制式或違《廣播條例》。今早香港電視先停牌,並在下午發出公告,表示將延期開台,並暫停新節目拍攝。王維基近傍晚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任意「搬龍門」,以不相關的法例阻止香港電視開台,他認為政府不單是阻撓香港電視或王維基,是阻撓香港人「睇電視」。

政府指港視違《廣播條例》 王維基:極之可笑

王維基在記者會的開場白,表示要向員工及市民宣佈一個「好壞的消息」。原預計七一開台,但到今日為止,連第一個發射基站都未獲政府審批。港視更在今日下午收到一封政府代表律師信,指香港電視若不能確保訊號不會被多於5000個住宅用戶接收,即使持有流動電視牌照,也需要領取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

王維基認為這是極之可笑及粗暴,是技術上不可能的事,「俾人夾硬屈、不可能」。王維基指政府在2008年至2009年間設立流動電視牌照,有大量文件說明流動電視牌照不受《廣播條例》監管,如今是「突然要管」。政府其中一點指他們採用不同於中國移動UTV的CMMB而改用DTMB制式,但王維基指出四年前城市電訊曾以相同制式並獲准申請發牌,政府如今卻指他們違法。王維基指香港電視的流動電視牌照並不是第一手,中國移動取得牌照多年均不受《廣播條例》監管,如今香港電視卻要接受監管,「你玩曬啦。」

獅子王的反擊 週六全球遊行為獅子怒吼

(獨媒特約報導)你對獅子的印象是甚麼?獅子王、萬獸之王?常被塑造成王者的獅子,其實命運極之坎坷。在南非,商人繁殖獅子,僅數天大的可愛幼獅被送往世界各地動物園,讓遊客「抱抱」拍照;長大後便運回南非,供富豪打獵取樂;死後以其骨頭製酒,賺取數十倍的暴利。今個星期六(3月15日),全球55個城市舉行首次「全球為獅子而行」(Global March for Lions),向南非政府施壓,要求立法禁止獅子困獵。香港是亞洲區的唯一代表,香港站召集人Rosana希望透過遊行喚起公眾的動物保育意識,南非看似遙不可及,但其實不少港人旅遊熱點都有動物園有抱獅子的活動,她希望港人深思每一個選擇所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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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隻牛死,需要理由嗎?

我作這樣的一個假設:一位小朋友在郊遊時踩中了捕獸器的陷阱,腳傷及骨。程序大概是:叫救傷車或消防車>立即解開捕獸器>初步療傷然後送院醫治>警方介入調查>漁護署跟進捕獸器的來源>小朋友康復出院 。當然,如果這名小朋友不是一般村民,而是梁振英的親屬,可能就會出現很大的待遇差別。

但更懸殊的待遇差別在這裡。

昨日西貢公路浪徑新村有一位小朋友,被發現在一棵大樹旁邊,右前腳夾着一個捕獸器,皮開肉綻。程序是: 漁護署人員及獸醫接報到場,首先由獸醫施以麻醉針將牠麻醉>解下腳上的捕獸器>運上貨車載返新界北動物管理中心>最後人道毀滅。

這位小朋友是一頭未成年的雄性小牛。

筆者曾多次發文譴責漁護署自己管有並使用捕獸器(snarae, 並非鋸齒夾腳那種) ,其身不正又如何落實取締民間非法捕獸器。但這並非本文的重點討論。
我只想漁護署嚴肅去解釋這一種待遇差別背後的理據及指引,然後告訴大家,要一隻牛死,需要什麼理由? 我退一萬步,政府要一隻牛死,即使沒有理由,也有程序上的指引吧?什麼情況下非死不可,什麼情況下可賜不殺之恩?

不是勞工短缺 而是產業短缺!——《以銀為本:7評香港產業及人口政策》

《人口政策》諮詢期內媒體報導的焦點,是香港部分行業正面臨嚴重的勞工短缺。不知是有心抑或無意,這些媒體報導均把問題的成因,盡情集中在勞動力的供應方──尤其是青年人的身上,大概是看準他們的弱勢和無力反抗!報導通常會描述現今青年人不願吃苦,又或慣於依賴父母照顧;要不就是由於父母過度寵愛兒女,故不放心他們從事過於操勞的工作。筆者並不懷疑上述情況確實普遍存在,但把勞工短缺的責任盡放在供應方,卻鮮有提及需求方──也就是相關行業、企業和僱主的處境,則肯定是以偏概全甚或刻意誤導。

本文則嘗試將從更宏觀的視野出發,探討過去十多年來香港經濟結構的轉變,導至本土經濟自主性的逐步喪失,以及對勞工需求所帶來的潛在巨大影響。簡而言之,當官方主導的人口論述聚焦在「人力錯配」、「勞動力不足」,本文則嘗試尋找「政策錯配」、「新產業錯配」的癥結所在;當主流論述一味聚焦在所謂的「勞工短缺」,本文則希望點出「產業短缺」的真正問題。

王維基開台又有暗湧?

香港電視開台的宣傳短片,提到其出現為了「打破電視常規」。(圖:截取自香港電視網上宣傳片

(更新於2014-3-10 16:50)作者按:根據香港電視最新公告,表示下午收到通訊辦關於傳送制式及《廣播條例》的應用的不利回覆。「通訊辦認為,本公司建議的傳送制式會使可供由本港超過 5,000 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即時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故此要求本公司在開展其流動電視營運業務之前取得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和/或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故此原訂於本年七月一日推出的OTT及流動電視服務「將會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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