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文章前,我必須強調,因為家人反對,筆者並沒有在七一當日留守遮打道,但仍然全力支援被捕的公民抗命勇士。因為我相信為社會,為對的事,去犯法,不僅是沒有罪,更是值得嘉許。畢竟,香港的情況如此,實在令人擔心。】
七一遊行,五十一萬人上街遊行梁振英政府,這一欣然接受白皮書、公然把人民的土地──新界東北送往大財團、視佔中公投為普選民意調查的不義政權。風雨烈日、警察無理阻撓沒有停止我們的步伐,因為我們踏出的每一步,不單是為了前進、完成遊行,這更是追求公義的腳步。我們要用雙足告訴他們,我們已經忍夠了,必須用行動進行反抗。
用腳步,真的足夠了嗎?
五十一萬的人,不以難得的假日好好休息,反而堅持走出來,着實教人感動。然而,只單純的和平抗爭真的足夠嗎?我們走上街、高呼訴求,可有得到政府的回應?
港視十二萬人集會,現在港人有權選擇自己的電視頻道嗎?(註一)東北諮詢,五萬的反對書,逼爆政府總部的集會,前期撥款不也是通過了嗎?和平佔中八十萬的公投數字,官員眼中,不也是普通不過的民意調查嗎,他們可有停止聲稱公民提名不可能、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