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編輯所加
早幾天才說了,「當別人和我們一樣痛恨我們所不喜歡的東西時,我們就會很高興地贊同他們的意見,並且以錯為對」,看來這真是千古不易的道理。人民力量劉嘉鴻表示,「擲雞蛋行為並非暴力,因雞蛋的殺傷力不大 ,但可以表達人民對政權的不滿,對領導者作出侮辱……有意圖傷害別人,才算是暴力行為,例如是投擲石頭……」就是以錯為對。
首先,暴力行爲並不是有意圖才會成立,假如一樣行爲沒有特定意圖但有特定對象,而行爲導致他人受傷害,這就已經算是暴力了。重要的是,行爲是否帶有攻擊性,如果進行行爲的人沒有預料到他的行爲會製造任何傷害—沒有使用暴力的意圖—他可能只是想不到而已,所以衡量的標準是結果而不是意圖。假如蛋殼碎片刺傷眼球,或者蛋漿走進呼吸道,這都可以引起一定的傷害。至於擲石頭,假如是對方是坦克車,我相信沒有人會說這是暴力行爲。「暴力」或應否「受譴責」,要看具體情況和力量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