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特約報導)不須即時監禁的佔中九子案被告朱耀明、鍾耀華、李永達及張秀賢,與獲准押後判刑的陳淑莊步出法院,在場聲援者鼓掌及高叫口號支持。
被判監16個月、緩刑兩年的朱耀明神情哀傷,發言時多次以手巾抹淚。他指2013年開始與戴耀廷及陳健民發起佔領中環運動,「我哋三個人一齊嘅,今日佢哋被判刑坐監,我心裡面極之難過」,「過去五年當中,我哋未分離過。」他記掛他們在獄中的生活及家人,「我哋都仍然有一份力,去支持佢哋」,「無論用任何方式,我嘅心係同佢哋一齊。」
被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的鍾耀華代黃浩銘呼籲大家繼續加油,參與4月28日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及六四七一要上街。
同被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的李永達稱,他們沒有太多說話,會與律師團隊在法律上及監獄生活上給予四名入獄者最大支持,重申希望市民在4月28日上街。
(獨媒特約報導)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裁定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法官陳仲衡今日頒布判刑。
以下為各被告刑罰:
戴耀廷(54歲):
「串謀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囚18個月
刑期扣減:2個月
共囚:16個月
陳健民(60歲):
「串謀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 :囚18個月
刑期扣減:2個月
共囚:16個月
朱耀明(75歲):
「串謀犯公眾妨擾」:囚18個月
刑期扣減:2個月
共囚:16個月,緩刑2年
陳淑莊(49歲):
「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
申請做手術獲批,至6月10日判刑
邵家臻(49歲):
「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囚9個月
刑期扣減:1個月
共囚:8個月
張秀賢(24歲):
「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00小時服務令,20個月內執行
鍾耀華(26歲):
「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囚9個月
刑期扣減:1個月
共囚:8個月,緩刑2年
黃浩銘(30歲):
「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囚8個月
刑期扣減:沒有
共囚:8個月
李永達(63歲):
(獨媒特約報導)「我們的總統應該是一位穆斯林,應該時刻向祢敬拜...…」上周五(4月19日)在愛資哈爾大清真寺(Al-Azhar Great Mosque)舉行的周五禮拜中,教長對著坐滿清真寺的教徒如此說道,印尼總統候選人普拉博沃也參與了這場禮拜。
在祈禱過後,教士歡迎普拉博沃的光臨,說「雖然點票仍在進行,我們歡迎這位總統。」然後他再領禱,選取了請上主加強人的信心、不容人們作弊的禱文。普拉博沃的支持者早一陣子仍平靜地跟著教長祈禱,當普拉博沃走出清真寺大廳,他們隨即大叫「Prabowo ! President!普拉博沃總統!」,並簇擁著他。
(獨媒特約報導)佔中九子在4月10日被裁定罪定,法官將在今早判刑。九子在開庭前見記者,高叫「我要真普選」和「公民抗命,無畏無懼」等口號,多名被告均呼籲港人不要輕言放棄,並要在周日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表示,心中感到平安,「結果如何,都會坦然面對」。陳健民主動回應法官認為九人天真的說法,反問「天真得過相信一國兩制?」但他表示,這刻仍願意相信及保衛一國兩制,呼籲港人在周日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繼續保衛兩制。陳健民提到,要等待判刑,及和律師商討後才會處理上訴事宜,現時不會作相關回應。朱耀明表示,每個港人都要努力保護香港的法治,呼籲港人要繼續堅持下去。
楊雪盈(持咪者)
(獨媒特約報導)食環署提出在灣仔區4個固定小販排檔區推行小販資助計劃,重新發放排檔牌照。其中大坑浣紗街將由現時的8個檔位增加至34個檔位,當區區議員楊雪盈在上星期四晚(4月18日)舉辦討論會,與居民共商切合社區需要的方案。近二十名街坊、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以及保育學者袁智仁亦有出席。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6月的反新界東北規劃前期工程撥款示威中,4名示威者稱被捕後於警車上遭警方毆打、吐口水及非法禁錮,他們入稟法庭向警務處處長索償合共逾80萬款項。代表警方的大律師周凱靈結案陳辭指,雖然警方逮捕4名示威者時沒有清楚說明原因,但是警方的拘捕意圖明顯,而且示威者已大概知道自己干犯了什麼罪行,因此不構成非法拘捕及非法禁錮。周凱靈又指,驗傷報告無法證明示威者的傷勢是由警方造成,影片亦顯示他們的傷勢不明顯。
雖原因不明 示威者知道已被拘捕 不構成非法禁錮
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大律師周凱靈指,黃永志和周振宇的供詞裡並沒有提及警方沒有宣布拘捕。她認為,警方的拘捕行動十分清晰,只是他們沒有清晰表明以何種罪名拘捕示威者。若果某人知道警方逮捕他的性質是作出拘捕,便已足夠證明該拘留是合法,不一定要精確地說明拘捕詳情。
代表原告人社民連黃永志和社運人士周諾恆的資深大律師表明,警方逮捕兩位時,並沒有說明以什麼罪名拘捕,已構成非法拘捕,因此警方將他們拘留在警車上,是非法禁錮。代表社運人士梁穎禮及張超雄議員前助理周振宇的大律師石書銘亦同意,警方當晚已構成不合法法拘捕。
示威者大概知干犯罪名 到警署後始告之拘捕原因仍屬合理
題為編輯所擬。
不知道翻新過後的山頂纜車會是甚麼的樣子呢?對於我們的上一輩,纜車是綠色的;對於九十後來說,纜車是紅色的。4月23日起至2021年,山頂纜車將會分兩階段進行自1989年後的大翻新,而翻新期間會有約八個月停駛。1989年就是纜車由綠色改為紅色的那次翻新。
我甚少乘坐纜車,記得只是坐過兩三次,前往太平山往往是15號巴士或者1號小巴。比較深刻的是,從纜車窗外眺望的高樓大廈也好像傾側到要反下來一樣,有點暈眩的感覺。記得往後看《麥兜故事》,麥太騙麥兜去馬爾代夫的那幕。麥太及麥兜只是拖著行李去所謂機場的花園道纜車站,然後麥兜登上纜車後看到傾側的大廈便覺得自己嘗到乘飛機的滋味,或許那個暈眩下的錯覺與我的一樣。
《麥兜故事》有集是麥兜長大後回憶他母親的自白,大致記得麥兜說:「原來有啲嘢,無就真係無,唔得就真係唔得……無去馬爾代夫……」麥兜長大後覺悟他沒有變得特別,而母親卻曾在資源有限底下很努力讓他快樂。復活節假期,許多人出外旅遊,而花園道纜車站外卻有著為數不少的大陸人及外國人。今日經過纜車站,遇到噴水池旁有個是用廣東話的家庭在留影,衣著並不光鮮,可能近四十港元的車費是個大數目。我想,或許我們真是不同了,本地人到這些香港的景點已經不多,但卻是以前本地小孩童年必定擁有過的回憶,這些回憶其實「好香港」。
什麼是打壓?直覺地說,做正當的事而被封殺,就是打壓了。曾經,我不知道,原來在香港辦民間教育被當局視為非法,是個無牌辦學的罪名。因為我還到過教育局的講座,從中了解,只有面向中小學的教育才需要領取辦學牌照。可惜當時沒有錄音,不然後來教局的官員到民間學院巡查時,我們就可以有力地反駁。台灣書店的前輩聽了這個故事,用了一個台灣威權時代的詞去形容,叫「擴大詮釋」。要領牌才能做的事,其範圍越變越大了。
有件可圈可點的事,教局官員巡查時說,只要你們繼續「馬照跑舞照跳」,就不會有問題了。「馬照跑舞照跳」本來是用以形容香港人生活不變的一句話,「五十年不變」的註腳,應該是令人高興的。但今日聽來,「馬照跑舞照跳」不是預示香港的自由,而是為香港人劃定紅線。原來香港只有娛樂的自由,任何令人有思想,參與社會、政治的,卻都是危險的事。所以開書店是可疑的,教育是要規管的。
在這樣的時代,我們如何固守知識的力量,思想的自由?我們用過往兩年努力去回應,就是應教育局所要求的,申請一般補習社所需要的教育牌照。這當中自然有不憤,因為我們知道自己在做正當的事,無需任何規管。但我們照樣去申請,因為我們未有看到公民抗命在現政權下的空間。我們認為好好申辦學校牌照,是我們最能推進社會的努力。在過程中,我們不無擔心。而非常慶幸,經過歷時大半年的程序,六個部門的處理,我們成功領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