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福堂的蘇穎智牧師認為如果在《家暴條例》加入保障同居同志的條文,會造成「愛滋病增加」,大學生畢業後當「性奴」,甚至成為「養鴨一族」等種種惡果。他是一位基督徒。黃毓民議員在網上電台狠批蘇牧師「是癲的」,「變成了拉登」。他同樣也是一位基督徒。基督徒並不是鐵板一塊,圍繞覑《家暴條例》的爭論自然也不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鬥爭。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某種右翼分子儼然成了主流基督教的代言人,他們又為什麼能夠如此順利地把在美國用過的那一套戰鬥語言順利移至香港。
曾被《時代》雜誌譽為「美國最好神學家」的郝華斯(Stanley Hauerwas)並不是一個激進派。多年以來,他從不放棄重建教會美德的努力,是當今神學界裏最具分量的倫理學家之一。雖然在許多思想更開放的神學家眼中,他顯得有點保守,但是他也曾在〈同志友誼:天主教道德哲學的一個思想實驗〉一文中如是說:「說到底,性並不是那麼有趣,更不是一個足以渲染我們所有行為的決定性特質。同志就和所有其他人一樣,除了是同志之外,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正是出於這個理由,我抗拒『同性戀』這種說法」。他又用一對收養子女、一心信主的虔誠女同志為例:「他們並不淫亂,他們分享的親密關係使得他們能為教會社群的利益而更好地生活……我看不出為什麼我們不能把這種關係視為基督教意義上的婚姻……憑什麼可以不認可我所描述的這對女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