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財政預算案》中,擬將機場離境稅由120元增至200元,料每年增加16億收入,引來業界反對,相關委員會今日續討論。旅遊界姚柏良提出修訂,要求將加幅下調至160元,並將《條例》中豁免轉機客的定義由「同一天飛離機場」改為「翌日」。財庫局書面回覆接納後者,指會放寬轉機客豁免由一日增至兩日,惟堅持將收費上調至200元。降低加幅的修訂在舉手表決中以五票支持、五票反對下未獲過半數通過。
財庫局在文件中表示,上次調整已是22年前的2003年,由80元增至120元,期間累計通脹約64%。當局又稱,短途及長途旅客在港人均消費為6,200元及7,500元,增加的80元只佔1.3%及1.1%。
財庫局又指,機管局自2016年起徵收90至180元機場建設費,客量在2017年及2018年繼續增加。局方又類比其他稅項,稱相對提高薪俸稅、利得稅及差餉,對一般市民和企業而言較易接受。
財庫局:新加坡機場亦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