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的旺角騷亂案中,綽號「美國隊長」的容偉業被裁定兩項暴動罪名及一項襲警罪名成立,袁智駒在開審時承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縱火罪。兩人今在高等法院各自被判囚3年。
法官黃崇厚指,容偉業自小被生母遺棄,由祖母養育成人,由於沒有接受學前教育,成長的道路較一般人艱辛,「一路走來的努力並非筆墨所能形容。」從游泳成就裡,容偉業建立對香港的歸屬感,使他熱心參與社運;袁智駒在開審前已承認所有控罪,在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中表達了深切的悔意。
黃官指,法庭就嚴重案件量刑時需特別看重刑罰的阻嚇、防禦作用。法律中只有守法和違法之分,一旦集會人士干犯「非法集結」控罪,已不能再獲得憲法所保障的自由集會權利,因為憲法不支持違法的暴力行為。法庭不接受政治理念作為求情理由。
黃官認為,需以刑罰的阻嚇性作為最終整體考慮。被告不是單獨行事,而是以聚眾方式干犯罪行。黃官明言,不同人士替容偉業寫的求情信是動人的。但是,法庭需考慮公眾利益,不能把被告的福祉作為首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