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大路](/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人果然是犯賤的。之前看到同文在專欄裏面投訴Uber拒載,我還以為這真是「個別事件」,大概不一定能夠說明普遍情況,也不一定是這家公司本質上出了什麼問題,直到自己也遭遇了好幾次「個別事件」。
我曾經是全港的士業後援會副主席,只要身在香港,無論到什麼地方都是揚手招車。這麼多年以來,儘管在機場常常碰到屁股堅決不離開座位,讓你自己把沉重的行李抬進行李箱,然後還要你下車時自己把行李搬出來,並且替他合上尾箱蓋,但行李費用照樣收足的司機。更曾經無數次碰過嫌路太遠,又或者嫌目的地太近,因此要不就是一路黑臉,要不就是乾脆拒載的司機。但我矢志不渝,依然忠心耿耿地做我的馬路之友。然而,一份等了太久但卻沒有等到回報的愛,始終是不牢靠的。終於,在我前兩年寫過一篇類似分手宣言的東西之後,我就開始變換軌道,把在香港路面出行的一半時光交付給了Uber。
為什麼要改乘Uber?這個道理就不用多說了。當然不是因為貪它便宜,而是因為相信它能夠提供配得上價錢的合理服務,以及更乾淨的車廂。至少,我不用像乘坐的士那樣,老是要開着自己的手機衛星定位,替司機人肉導航。我還自認是一個不錯的乘客,把給小費的習慣延續到了Uber上面,每次行程結束,除了五星評價之外,我還習慣為司機們送上一份小小心意,就像我當年愛的士那樣地去愛他們。直到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