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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近日可能因為假期,電視及報章也沒有太多「驚天」新聞可報,就連掟蕉式的媒體焦點亦少了。不過,看一下我們網站上的新聞與評論,似乎有另外一些文化與道德議程,正在發酵。作為編輯,我很高興看到「香港獨立媒體網」能推動這些議程,不會讓人誤會我們只有示威抗議的呼籲,說明獨立媒體真有點「獨立」能力。

正如魂游所說,<藝術家要求《明報》道歉>一文得到如此多關注及討論,實在難得,值得大家高興。討論拉扯出一串難解的問題,包括藝術家要不要向公眾負責?應該是怎樣的責任?公眾反過來又是否該向藝術家負點責任?藝術面向公眾,是否只有「產業」一途?

難得的是,《明報》記者在本網站上認真回應各方責難,為本來單向的傳統媒體,補充了很多互動溝通與批判思考的空間。期望香港的文化藝術空間的設計與經營,能在貼身即時的討論中辦得更好。

藝術家要求《明報》道歉

致《明報》總編輯張健波先生:

對於貴報2月2日《藝術工廈七成單位無人 政府出地 廉租資助藝術》之報導謬誤,本 人深表遺憾。

1)報導説:「即使部分『使用中』的單位,使用情况亦耐人尋味,例如5樓的一 個單位空空如也,只放置了一部電視機,不斷播放香港歌手黃貫中的訪問片段……」 據知此乃乙城節「再:啟動」展覽的一部份,而5樓那房間裏播放的正是本地藝術 家李傑的錄像裝置,錄像中出現的亦是李傑本人,與黃貫中絕不相像,本人曾兩次 造訪展覽,房間外清楚可見展覽資料及作品簡介,至於為何將本地藝術家李傑錯認 為黃貫中,實在「耐人尋味」。

2)如報導說,不少藝術工作者仍需營營役役身兼數職謹以餬口,如有幸獲政府資 助改建工廠大廈並廉租為工作室,能日夜長駐工作室賴以藝術工作維持生計,乃最 幸福不過之事,不過本地藝術工作向來都是薪酬偏低(康文署場地管理者除外)甚 至是被逼義務參與,如今還被想像成大觀園內天天開放被觀賞的商品,實屬侮辱。 記者一邊引述中心管理手法猶如商場的投訴,一邊又以逛商場心態狩獵在工作室安 心工作的藝術家;逐戶走訪見冷清,上月中開放日熱鬧情況卻隻字不提。如此以偏 概全只怕誤導讀者,讓大眾錯想藝術工作者濫用社會資源,而受領資助者亦得任人 賞弄。如此,只會令藝術工作者對社會資源更見卻步,創意藝術中心則更囿於困窘。

港足隊被禁參加全運會  港協暨奧委會疑被架空

2月1日《明報》報導,指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去信香港足球總會(足總),禁止香港U20足球隊出戰本年10月於山東舉行的第11屆全國運動會。港隊U20教練黎新祥指,港足隊未能參加全運會,主要是因為足球隊表現不夠好,結果連外圍賽都不准參加。翌日政府新聞處發出新聞稿,指未有最後決定。更耐人尋昧的是,原來決定如何參加什麼項目、派出什麼運動員的是一個由政府組成的十三人籌委會,成員來自「廣泛界別」,而非在網頁的宗旨上白紙黑字寫明「審批代表香港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運會、東亞運動會、中國全國運動會、中國城市運動會及所有其他地區及國際性運動會的運動員人選,以及全權負責決定關於香港代表隊的事宜。」的港協暨奧委會。

《崖上的波兒》中的 embracing love

坐在電影院裡,很多媽媽拖著孩子進場,口中哼著「波兒波兒我的小寶貝。。。」,媽媽們都被可愛的波兒吸引。不過身邊的小學生,則邊看邊批評故事的不合理:「有咩理由個阿媽會咁揸車?」不少朋友看過都說畫風與故事都不及以往的好,是的,這是一個反樸歸真的作品,故事很簡單,但也殊不簡單,當中包含了宮崎駿作為父親的省思。

大家都知道,宮崎駿一直是環保和和平主義者,他把龍貓作品展覧的收入,變成一個保護東京附近 Sayama 森林的經費,他的作品亦一直批評人類世界的戰爭和貪念,其實,波兒的父親滕本,就是宮崎駿的化身:他希望孩子能在深海裡,不受污染的地方生活。然而,波兒對世界的慾望實在太強,甚至愛上最人工的食品「火腿」與及人類小孩宗介。

為了壓制女兒的慾望,滕本以魔法把女兒長出的手腳迫回身體裡,再把她囚禁起來,然而,女兒對世界的慾望實在太大,結果,她的反叛,引發了海嘯與混亂。直至波兒母親出現才平復下來。

家庭,家庭,多少罪惡假汝之名?

今年是五四運動九十周年。五四的長遠影響在於文化啟蒙,可是最近香港卻為一股蒙昧主義的幽靈所籠罩。

由 宗教右派掀動的這股蒙昧主義的歪風,以維護家庭價值,保衛道德文化的名義,對與性有關的問題,開展一場「文化戰爭」。就連一條本意在於維護家庭安全,防止 暴力悲劇發生,以免傷害家庭成員的條例,都在宗教右派無限渲染「家庭制度行將崩潰」這種蠱惑人心的煽動底下,變成一場頗為無聊的意識形態角力。

開平雕樓世遺遊記@己丑年立春前

與友人在09年春節期間到廣東省江門開平市看雕樓, 今次三天兩夜之行, 雖然帶著失意而去, 然而與有友人相伴令整個旅程變得愉快。雕樓散怖在整個開平市郊至市中心邊緣位置。

你, 有踏過我走過的路嗎?

活著的世遺嗎?
據網上資料顯示, 開平雕樓在2007年列表於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 在四個套票景點內(赤坎, 自力村, 立園和馬降龍(注: 發音是”下降”的”降”, 不是”投降”的”降”)), 都可容易看到世遺的標記。只是同樣是世遺, 他們明顯有不同的發展和保育形式。

活著的馬降龍
馬降龍是四個主要景點中我覺得最美和保存得最好的地方, 或許是交通較為不便, 而且馬降龍裏面有數條村, 要全部走一遍並不容易, 所以較少遊客來到, 不大見到旅遊巴士。

假若大家太忙,沒有時間提交淫審意見書,請到「反查禁行動」的網站,填寫一人一信。截止日期為一月三十一日(明天)。

媒獨的專頁:http://www.inmediahk.net/anti-censorship

《家庭暴力條例》爭論得沸沸揚揚。宗教右派人士把焦點轉向「家庭價值」之辯,可謂捉錯用神,因為《條例》旨不在褒揚什麼「價值」。《條例》及其建議的修訂範圍其實十分寬廣,包括「婚姻關係者」、「異性同居者」、「同性同居者」、「前同居者」、「前同居者的子女」和「繼父繼母」等。讀者只需細心想想就明白:《條例》之內,貫穿雜多不一的家庭模式之共同元素,絕非什麼「家庭價值」,而是更多地指向一種危險性,一種由「持久親密關係」衍生的特定暴力元素。

若按照宗教右派人士的邏輯推論,納入「同性同居者」於《條例》之下,便等於採用了另一種「家庭價值」,那我們豈非要認為,政府和立法者們正在鼓吹「前同居者」、「前同居者的子女」和「繼父繼母」具有某種新穎的「家庭價值」麼?這完全牛頭不搭馬嘴!

返回脈絡,「家庭」的意思根本不是什麼承載「神聖價值的聖地」,而是指向一處「由持久親密關係滋生暴力的危險空間」。宗教右派的混淆/騎劫不幸地正在此處:將《條例》中原本用作界定出親密關係中危險空間的「家庭」,無端投射作界定出具有神聖價值、符合傳統觀念的「家庭」,前者和後者說的根本不是同一種語言。

當我們知道兒子是同性戀

「當我們知道兒子是同性戀,我們好幾天也失眠」一個媽媽含淚的說著。

今天小童群益會裡的兩位社工,7位同志青少年義工和城大社工系老師 Diana 首次開始同志父母的服務。初時會很擔心父母會否對同志充滿惡意,誤解和謬誤。作為兒子的我,儘管面對的不是自己的父母,但面同志身份,父母的期望和自己的堅持,畢竟也感到壓力。

陳冠而:綁在頭上的法包問號——法包人的糊塗帳

文:陳冠而(http://chankwunfee.wordpress.com

行為藝術總是以一種與日常生活存有某程度的戲劇化差異,而又刻意地迎頭撞擊日常生活的場景的姿態去引起「平凡人」的注意與及對所謂「日常」有所反思。近年,愈來愈多本土行為藝術家活躍於各大小公共空間,香港人從「做咩呀?」的反應,到現在已開始認識到這種藝術形態之於社會現場中的針對性──挑戰性、挑逗性和挑釁性。當頭上綑著一條條長法包的人在上環街頭漫遊時,連菜檔的大嬸都說一句:「啊,藝術下嘛?」

日本藝術家折元立身受Para-site之邀,在香港上演他自90年代開始、已巡迴過世界各國的著名行為藝術作品Breadman。是在一月十六日,某個尋常星期五的下午,從上環普仁街的Para-site出發,十個法包人隨著折元,往嘉咸街街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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