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0年7月1日大批市民到港島區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名為退休警兒子的20歲男學生於銅鑼灣被搜出汽油彈。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盜竊等四罪罪成,判囚6年。男生就刑罰提出上訴,今(26日)在高等法院聆訊。申請方指,原審法官謝沈智慧沒有因申請人患過度活躍症及抑鬱症,而索取各懲教院所報告。申請方認為屬技術性錯誤,希望法官能重新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申請方亦強調申請人有努力改變,他在案發後結婚並獲妻子支持。申請人在獄中亦考了今屆文憑試,獲得英文5*佳績,而其他科目則合格,包括數學獲2。彭官卻指:「我冇不敬嘅意思,2真係唔係好高。」最後彭官決定將案件交合議庭處理,並指:「呢件案有佢微妙嘅地方」,但強調並非批出上訴許可。
被告黃梓峻(現年21歲,職訓局學生),去年2月被裁定兩項縱火、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成,被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判囚6年。
申請方指原審法官無索懲教院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