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傳來壞消息,近月盡心盡力協助大角嘴居民維權的馮炳德,就零八年一月十三日爭普選遊行時發生的「襲警案」上訴失敗,被高等法院判即時監禁至完成餘下約七周的刑期。
馮炳德這件疑點重重的襲警案,可謂一波三折。零八年初發生的事,排期到零八年聖誕前才審,法官林鉅溥判馮炳德入獄十五周,林的判詞中包含大量抵譭政治異見者的判斷,令人咋舌。到零九年初,馮炳德成功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早前上訴庭開審,辯護律師指出了林官判辭中有多項錯誤﹝根據上訴判決書,包括:裁判法官錯誤地全盤否定兩位辯方證人的口供、裁判法官沒有充分解釋控方證人供詞上相互重大矛盾及不合理的地方、裁判法官沒有合理地處理控方第二證人證供上的漏洞、裁判法官錯誤地拒納辯方的抗辯等等﹞,很多朋友都以為馮炳德這次終於能脫罪。沒想到,就在耶誕節前兩日﹝去年宣判則在十二月廿四日﹞,馮炳德又要坐牢,在監獄中過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