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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屈穎妍小姐今日在《頭條日報》發表《從此,不做不錯》(下稱「屈文」),我認為屈小姐滿口歪理,大部分觀點社會已有公論,無需重複反駁,僅回應三點:

1. 屈文:「 這案件在太多非專業的外人指指點點下,匆匆蓋棺,連最高層都道歉了,誰還敢再踩地雷續查案?」
我初入廉署受訓,一名有三十多年調查經驗的大大Sir分享,調查主要是依靠Common Sense,當然調查手續涉及不少法律程序和專業知識,但並不代表其他人不能評論。

事件涉及智障人士被錯誤拘捕,無論是法律界、社工、以至議員、傳媒、一般市民都可以運用其Common Sense作出評論,畢竟這是公眾事務,正如屈小姐具傳媒專業背景,亦不時對行業以外事情評論,雖然不少內容我都不同意,但我絕不會指屈小姐「非專業外人指指點點」。如果屈小姐的邏輯成立,日後非相關專業人士對公共事務就不能評論了,豈不荒謬?

2. 屈文:「(警方)聚精會神看八百小時的CCTV,不是說笑的活兒,就算『飛帶』快看,也起碼要用四百小時,如果真的要『濫捕』,探員何必捱這些苦?第一天就把所有穿紅衣黑褲的抓回來屈打成招算了。」

永別了,牠們已送回漁農自然護理署處理。

非法走私動物數量龐大,加上在偷運過程個體與個體之間擁擠不堪,衛生條件極差,這往往造成大量死亡。 如真的喜歡動物,關注瀕危物種的存亡,請不要購買非法走私動物。

比起運毒,在較低風險和懲罰下,走私動物利潤也不差,在市場需求下,總有人挺而走險,但受害的總是動物。 市場由消費者帶動,請以領養代替購買或購買合法進口的動物。

在入口動物方面,香港已比很多國家較為寬鬆,即使某些物種不能入口如懶猴、刺蝟、貂、多種蟒蛇、蚺蛇和巨蜥科中的蜥蝪等,但政府不批牠們入口總有她的原因,而政府亦可能有改善空間,但這並不是購買非法走私動物的藉口。對於選擇寵物,我們仍有很多合法的選擇。

你可能會有以下問題:

問:相片中的龜隻是否因沒有人領養而死?
牠們的死與領養完全沒有關係,而是某些動物到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 前已較弱。

問:為什麼龜殼上有雪?
程序上,不論是可被領養或代政府暫養的動物死去後就必須送回屍體,這樣數目才分明。相片中龜隻的死亡日期是各有不同,但回屍日期當然在同一日,因此,龜隻死後會先放入冰箱。

問:為什麼龜殼上有號碼?
當龜隻在生時並進入了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後,協會會為每一隻龜寫上獨立號碼,這樣在照顧上和獸醫才能為每一隻龜作記錄。號碼是用塗改液寫的,字慢慢會褪下。

(獨媒特約報導)浸會大學預料今日宣佈新任校長人選,唯一候選人、現任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錢大康出席諮詢會,接受教職員、學生、及非教職員人士諮詢。會上多位同學及校友發問,就校長遴選安排、校政方針及不同議題向錢大康質詢。第二節諮詢超時完結,浸大學生會要求延長諮詢期,質疑於學生考試期間舉行僅得半日的諮詢,是不尊重學生意見。錢大康沒有回應便離場。浸大教職員工會發言人杜耀明亦認為,師生沒有足夠時間認識錢大康。

此為錢大康獲選後首次公開露面,校董會主席鄭恩基表示為時半日共三節諮詢完結後,遴選及面見委員會將正式向校董處推薦錢大康,展開委任校長程序。

【18:12更新】諮詢會結束後,學生會突襲遴選委員會,要求取消即日委任校長,增加學生廣泛諮詢,一度與保安發生推撞。經過幾次商討,校董會主席鄭恩基、校長陳新滋、行政副校長李兆泉、候選人錢大康與學生會最後得出初步共識,校方取消即日委任錢大康,願意加開諮詢,但日期要與錢大康商討,下星期一才能確認。學生方面則堅持要求增加三日諮詢,不過錢大康稱私務繁忙,故希望一日完成。校董會主席鄭恩基又建議學生會先收集同學問題,又指「既然依家都考緊試,不如返去讀書好過」。

一評香蕉奶

圖源來自香蕉奶同名歌曲youtube MV

利申在先,雨傘時期筆者有在海富中心內坐低聽過香蕉奶唱歌,但自問並非瘋狂奶粉;在大家衝的時候,我雖不在最前線,但也有份幫忙救助傷員,感情上能夠理解在陣前衝鋒陷陣的朋友對「左膠」的痛恨。

對於香蕉奶在「音樂蜂」網站籌款出碟一事,筆者沒有很支持,也並沒有反對。若非近日網媒刊出多篇文章抨擊香蕉奶,我根本沒注意到他這個出碟計劃。在海富中心的日子,香蕉奶的歌,筆者只是隨心聽:在等人的時候,在一個人落金鐘無伴的時候,在放工後累極不想說話但又想落金鐘支持的時候;那時候筆者並沒有帶著很批判性的眼光去看街頭表演。

有見眼下大家寫香蕉奶寫得熱烈,筆者才去認真聽聽他的歌,希望多從音樂角度出發評評這件事。

音準不足,表現力強

有朋友說不喜歡香蕉奶,因為他的歌唱得不算好,因為他沒有認真對待音樂。

《全力扣殺》是一齣講述失敗中年如何重拾鬥志的電影,但跟《打擂台》相比,真是失色太多。所謂重拾戰意,只剩下姿態,沒有靈魂。

《全力扣殺》的主角們在打羽毛球的時候,縱已配上令人頭暈的慢鏡(跳躍的姿勢)、特寫(面孔)、剪接、特效(高速的羽毛球),但終究沒有說服力。效果如同周一嶽唱《忘不了您》,總是格格不入。

何超儀和林敏聰沒有一點高手的味道;又或者飾演大賊的鄭伊健何以性情大變,選擇執起羽毛球拍呢?從做賊到做球員,有什麼故事細節支撐角色的轉化呢?沒有,或只有一句空洞的對白:人總要變,愈不懂得的愈要做(指打羽毛球)。

至於過氣冠軍球手何超儀,明明因脾氣暴躁而被逐出球壇,但當10年後打回羽毛球之際,卻再沒有壞脾氣要去對付了。彷彿,失敗者若要奮起,也沒有什麼自我或命運的難題要克服。就連再遇新一屆冠軍(葉佩雯飾),也能快速勝出。

除了空洞的勵志以外,《全力扣殺》好像就沒有實在一點的東西和故事想說。

說《全力扣殺》是《打擂台》的重複?是,但這是哈哈鏡式的自我重複。

回想一下《打擂台》的金句(唔打唔會輸,要打就要贏;學武不是用來強身健體),都不是純粹噱頭,而是來自主角梁小龍本人真真實實的習武心得,最終更化為電影的精神和對白,可說有血有肉。《打擂台》中不論是人物塑造、武打演出、故事構造和起承轉合,都好多了。

近日城中的話題,熱哄哄的除了政改,竟然還有野豬。

香港人關心動物起來?當然不。我們對野豬離奇的反應,只反映了香港人都好像是「動物白痴」。

幾隻野豬,不單止讓很多人驚呼狂叫,還可以教警方出動大量警力,上了新聞頭條。 我有澳洲朋友發訊息給我:you guys are so funny!

我們實在funny,彷佛以為那鼻子長長的野豬是從外星來的,而且身懷絕技,有獠牙也有死光槍,可以殺敵於無形,所以警方要高度戒備,盾牌面罩乃是基本,苛槍實彈且戰且退。對待野豬儼如對待恐怖份子,純粹基於無知。

前幾日一隻野豬BB 闖進商場,專家又跑出來指指點點了。這些所謂專家,當中竟然包括野豬狩獵隊,這也真荒天下之大謬,他們是以殺豬來肯定自己身份的獵人,還可以有甚麼中肯的意見呢?結果當然是說出野豬很危險呀,野豬會撞死人呀,野豬數量增多了,市民要小心呀!近年狩獵隊少了出動呀……之類的說話。我可以想像他們在一邊發表偉論時,一邊為槍櫃裡的長槍抹得亮亮的,蓄勢待發。

我懇請全港市民到政府新聞署翻查過去三十年的新聞檔案,有見過野豬撞死人嗎?有出現過野豬咬人嗎?有野豬襲擊人嗎?我反而見過很多野豬在受驚受傷後被我們人道毀滅!

先說聲便宜的抱歉,對於有說高鐵是引狠入室的木馬屠城記,我認為實在是過分客氣的形容。大家基本上忘卻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就是高鐵在未通過立法會議決撥款之前,特區政府已經將工程設計自行出標給中海外中國建築、新創建等中港工程財閥預先自肥,所以,它本身是一個先淘城,後木馬的大白象工程,我們面對的不是不慎被誘騙,而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搶奪計劃!

香港反高鐵運動撥款通過告終,中門大開,任人魚肉,是一個慘痛的經驗。然後超支延誤惡果連連、公安入城、無險可守。作為運動的參與者之一,其中一面對這場城市運動的必要反思,就是我們並未能與香港社會一起衝破一種香港人一直迷信的經濟神話,只有以作為一種新世代的身分主張不再相信這套落伍的幻象。我們必須承認,對於仍然有很多人認為,大型基建、「背靠祖國」與四處開發才是香港的核心價值。

本土社會學人張少強在近來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觀點,我認為就是當時運動中最為欠缺的宏觀經濟論述,有點相逢恨晚。他指出了中港融合不只在融合香港,它本身就是香港舊有奇蹟破滅以後,處於後工業處境的一套新經濟神話的表現。尤其在零七年經濟危機後,特區政府借勢推銷高鐵 (十大跨境基建之一) 作為香港經濟轉型的出路,而成為回歸後普遍港人的經濟新符號。

不諱言,我認識音樂蜂是因為林一峰。他是這個音樂眾籌平台的其中一位策劃人,亦是當中第一個集資的音樂計劃。之後,陸續有林二汶、黃靖、VS MEDIA + Made in Hong Kong Music、黎曉陽、李拾壹、香蕉奶、JL Music的音樂計劃。大部份是為了製作專輯募集資金的計劃,但也有為了舉辦獨立音樂節的。

昨晚看見一篇名為《從香蕉奶看crowdfunding:對比外國與香港的眾籌體驗》,卻發現文中提出kickstarter和音樂蜂的兩點不同,跟事實有點不符。

「不同一: 選擇眾籌就是不想有老闆以資金主導創作方向, 令創作可更自主大膽; 但音樂蜂上籌款的藝人, 大部份都有老闆?」

事實上,眾所周知,林一峰出道至今都是一直自己開一人公司,自己做老闆,而在媒體訪問中,林二汶和黃靖都提過他們現在是獨立音樂人。另外,從音樂計劃的計劃負責人一欄也可以得知這計劃究竟是以誰的名義在募集,而綜觀至今的8個計劃,只有黎曉陽是以Frenzi Music,一家獨立音樂廠牌的名義來募集,其他都是以個人名義募集,所以這「不同一」根本就不成立,更不存在文中所指「藝人上網籌錢後,創作團隊不需向贊助人交代,只需向唱片公司交待」的質疑。

(原圖:蘋果日報)

(獨媒特約報導)美林邨兇殺案警方誤拘30歲智障男子事件昨晚有突破性發展,智障男子所住的院舍所屬的聖公會福利協會昨晚發聲明踢爆警方謊言,連日來拒絕就事件道歉的警方隨即於深夜發出聲明,向家屬表示抱歉。家屬及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今日回應,表示接受警方的抱歉,但認為拘留過程中仍有許多細節未獲跟進,於記者會上公開口供錄音,將會向投訴警察課投訴。監警會副主席、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表示,相信監警會會於下周會議討論此事。

遭院舍踢爆 警方深夜表示抱歉

警方於5月2日高調拘捕智障男子,拘留近50小時,一直堅稱是因為未能聯絡院舍職員,未找到不在場證據所以不能撤控。聖公會福利協會昨晚發出聲明,證實院舍職員於5月3日已向警員交出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及智障男子的日常生活紀錄,已證明事主於案發時身在屯門院舍,踢爆警方大話。

連日來拒絕道歉、昨日上午仍只願意向事主及家屬「送上祝福」的警方,終於深夜約11時半發書面聲明,表示警方為尋求事實真相,對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警方會重新檢視處理涉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案件的政策及調查工作的指引。

家屬將投訴

(原圖:蘋果日報)

沙田智障漢「被拉錯」,被警方扣留超過48小時後,再被控以誤殺,但隨即因為不在場證據而獲釋,整個調查過程比任何港產片精彩。警方高層潛水近一週,昨天深夜才發出一份「唔湯唔水」的「抱歉聲明」。一位智障漢,竟然使警方深陷一個「智障門」。作為一名正常的香港人,對於警方是次錯漏百出固然氣上心頭,但與其意氣指摘相關警員刻意陷害忠良,倒不如憂慮警隊是否已經不再專業。警方在其「抱歉聲明」中聲稱會「藉此機會,重新檢視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案件的政策及調查工作的指引」。由此可見,警方亦深明對待相關人士的程序乃至政策出了問題,但更大的問題,是態度。

原來,根據1992年港英保安司向警方發出的《向可疑人查問及錄取口供規定及指引》,警方在處理相關事項時有「七大規定、八大指引」,例如向可疑人施以警戒(即「宜家唔係事必要你講...」下刪數十字)的運用,更在第5項指引中清楚列明與16歲或以下青少年(不論是否嫌疑人)會面時應有其家長及監護人在場才可進行。但問題是,此文件沒有提及向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時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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