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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今期流行】神奇罪與佛

原文刊於此

文:藍骨

在 2014 之初風行網上世界的,不消說就是最新的佛教歌曲大碟《罪與佛》,收錄了《活佛 Viva》等多首膾炙人口的熱播新歌,耳熟能詳的經典金曲配以啜核得來又有禪意的歌詞,要放在 HMV 賣 $110 也不是不可能。

《罪與佛》在高登出現時,大概無人會預計到會成為可以「推上報」的大事。封面粗劣的改圖瑕不掩瑜,當中搞笑的歌名不知怎的就帶來了共鳴,很快的就傳開去,成為又一個經典。《罪與佛》特別之處,在於它在出現之時,大碟中的歌曲,有好些都是只有歌名,而沒有歌詞。而一眾高登仔,就熱心加入創作,把空白的幾首歌曲,漸漸都完成了,甚至有人親自唱出作品,距離大碟真正完成不遠矣。

從港獨分子強闖解放軍總部一事看公民抗命

作者:江皓明

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兩名「香港人優先」的成員闖入解放軍軍營,展示殖民地時期港英政府的旗幟,以宣揚港獨的立場。事件引起各方輿論烽煙四起,肇事者亦於元旦日被高度拘捕。筆者想就此事拋磚引玉,探索一下一國兩制以及公民抗命的問題。

有讀過我上一篇文章(失去的抱負)的 精明讀者會猜得出在下是抱有大中華思想的筆客,見著兩位「香港人優先」成員被捕,心中不禁一快,期盼法官判刑之時。然而「香港人優先」今次譁眾取寵之舉卻是正中要害。當年戴卓爾與鄧小平就香港問題展開談判,鄧小平就堅持要在香港駐軍;英國當時於福克蘭群島一役取得勝利,戴卓爾的強硬作風以「鐵娘子」的外號為人所見稱。然而鐵娘子亦於駐軍一著輸了給鄧小平,最終滿盤皆落索。

駐軍成為香港問題談判的重點之一,就是因為駐軍象徵著主權和實權的擁有,象徵着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引用當時鄧小平於記者招待會發怒時說的一句話:「香港是中國的領土,為什麼不能駐軍?沒有這個權力還叫什麼中國領土!」港獨分子衝擊解放軍總部一步是極具象徵意義的挑釁,矛頭直指一國兩制最核心的主權問題,試圖推翻香港屬於中國的現實。正因如此,如判有罪,法庭今次判刑應該考慮重罰,增強阻嚇性。

從校巴走上百萬大道──專訪《校巴之歌》作者Elle Lam

原文刊於此

文:周回、游思嘉、葉梓誦

在中大五十周年校慶匯演上,一個少女就這樣捧著結他,坐在過千名觀眾之前,勾著弦唱起歌來。於百萬大道上悠揚的,是一把甜美而清新的歌聲,如撒嬌般唱出於中大坐校巴的慘況。表面上,她是個開朗甜姐兒,但內裡實質藏了個反叛也帶點倔強的小烈女。

Elle一首《校巴之歌》,描繪出坐校巴的苦況,箇中的辛酸與不平,著實引起了中大人的共鳴。今期我們邀請了Elle,與讀者分享她對音樂的看法,在大學、在香港玩音樂又有甚麼掣肘。

創作《校巴之歌》的靈感,源於Elle的真實經歷:有天她拿著一大堆小食,打算坐校巴回宿舍,卻眼見長長的人龍,而校巴上的人卻堅持不肯走入車廂後頭。明明車廂尚有很多空位,你卻只能在外苦等,Elle便因著這種惱怒的感覺,寫成了《校巴之歌》。

新聞處無理打壓  網媒高呼採訪有理

(獨媒特約報導)近年本地新媒體如雨後春筍湧現,政府新聞處政策卻未有與時並進,多次限制網絡媒體的採訪權。立法會議員莫乃光今日聯同《852郵報》、獨立媒體、「USP社媒」等7個網絡媒體召開記者會,陳列採訪受阻經驗,爭取政府新聞處給予與傳統媒體同等的採訪權利。莫乃光明日並會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交待理據及準則。

網媒採訪屢受限制

多個網絡媒體力陳採訪受阻經驗。「獨立媒體」倡議幹事方鈺鈞表示,記者除被拒進入地方行政高峰會、人口政策諮詢會,更有記者曾被要求「只可拍照、不准發問」。「香港天樂媒體」記者蔡雋熙則試過去林鄭月娥的記者會時,在門口已經填好表格準備入內時,新聞主任突然出來阻止他進場。

「USP社媒」助理總監 Christopher 稱政府曾以場地容量有限而被拒絕入場採訪。他批評理由並不合理。「新聞自由是受到基本法、聯合國人權公約等等保護」,每人都可以擁有相同的權利去採訪並促進公眾知情權。「D100」台長林旭華憶述,香港電視不獲發牌當天,他曾致電新聞處詢問是否有發佈會,卻獲答覆「不知道」。他嚴厲指責政府官員「不知所謂,完全不懂得如何和市民作一個全方位的溝通」,只著重主流媒體,直接剝奪市民知情權。

一屋三個女人:我媽、阿田(印尼家傭)及我

反國教時看到家長們為了保護自己家庭及孩子,出聲出錢出力,顯得大為緊張; 然而,今次Erwiana受虐案,卻不見任何家長團體又或經常高度關注及維護家庭核心價值的宗教團體,出一句聲,發一份聲明,甚至連一句公道的說話也沒有。不少外傭在港的工作都是協助中產家庭,照顧小朋友或長者,絕對與「家庭」息息相關,有些長時間依賴家傭照顧起居的家庭,外傭放假兩週也差點家變,如斯緊扣的關係,為何沒任何支援的聲音及金錢支助?說到底,對港人來說,她們只是傭工,僕人,甚至奴僕(這看法較少及變態,但絕對有),但有趣的地方,對外傭姐姐們如此疏離,階級,防範,但卻要同住幾百呎的地方,共用一個浴室及廚房,甚至萬千寵愛的孩子日夜也由她們照顧,見面時間比媽媽還多,事情夠竟可以如何運作?是否裝cctv就可以解決到?真的無法相像在這樣的關係中如何生活,我家也曾經出現過三年有外傭的日子,那是我媽患病的三年。

國研時評--施政報告的是與非

2014年度特首施政報告出爐了,部份中產階層的市民認為,政府未來施政著重基層慷慨派錢,忽略中產階層的需要,而且擔心將財政援助確立為經常性帳目,未來中產者有可能不能受惠於公共福利之餘又要承受更高的稅務負擔。本會認為施政報告有是有非,而相關議論不過是去年底對福利政策爭議的延續。

貢獻社會與否 與納稅無關

本年度的施政報告主要提出對所謂「N無」基層提供一定的援助,中產階層所持反對理據是自己作為納稅人,對社會建設及公共財政皆有所貢獻,沒有理由不獲政府「派糖」。這樣的邏輯其實存在毛病的,納稅與否並不能作為「對社會有沒有貢獻」的有效標準,一個勞動者不用納稅只意味着他的工資水平沒有落入稅網,而他的工資和稅網範圍是由其他因素所決定的,怎麼能否認他所從事工作的價值呢?中產者認為自己貢獻最大的觀念只是一種錯覺,我們假設政府不再對工資收入徵稅,並提高利得稅率作補償,那麼這樣的錯覺就會立即消失。

相比退稅有小進步

4000公頃葬地原居民獨佔(「山邊殯葬政策」之一)

政府在新界山頭預留了四千公頃政府土地給新界原居民作專屬殯葬區,一般香港市民不能在此下葬。

申訴專員公署一月中宣布,主動「調查審研」政府對新界原居民「認可殯葬區」的管理,並諮詢公眾一個月。雖然香港市民後生愁冇住屋,老來愁冇安葬之地,但申訴專員的消息並沒有得到公眾重視。究其原因,原居民「認可殯葬區」及相關制度,從來極不透明,市民從來不知道有這樣一回事,因此也想不到這項政策本來就是香港整體殯葬制度的一部份。

土地正義聯盟就「認可殯葬區」的調查發現,當全港市民共用的公私營墳場和火葬場總面積只有八百公頃,政府按一九八三年推出的「山邊殯葬政策」,已經預留了四千公頃﹝即四億平方尺﹞政府土地作為新界原居民的專屬殯葬區,兩者相差五倍。根據民政事務總署資料,過去十年每年批出的「殮葬許可證」不到一千個,假設每個墳墓佔地一千平方尺﹝!﹞,一千公頃土地已經足夠用一百年。

過去十年,新界區民政事務處每一年批出的殯葬許可證數字如下:

從金色黎明黨談到中港矛盾

首先,想向大家介紹一個希臘的政黨,名叫「金色黎明黨」(Golden Dawn) ,現時於希臘議會有18個席位,佔議會內的6%席。金色黎明黨由希臘數學家Nikolaos Michaloliakos領導,他們於1980年成立,然後1993年正式註冊成為政黨,崇拜希臘獨裁軍人Ioannis Metaxas、信奉極端民族主義和極端種族主義、使用納粹意味的符號的他們,經常攻擊新移民、黑人、同性戀者和左翼人士,被喻為是一個新納粹組織、極右政黨。

1996年,金色黎明黨首次參加希臘國會大選,只得0.1%選票,未能贏取任何議席。直到2009年的國會大選,金色黎明黨仍只得0.29%的選票,未能贏得任何議席。但到了2010年,希臘政府欠債三千億歐元,無力償債而導致破產,失業率高企、治安惡劣等民生問題嚴重,導致反移民的呼聲高漲。曾主張以地雷封鎖邊界的金色黎明黨,在雅典市議會獲得5.3%選票,首次成功贏得一個席位。而在雅典市內某些有較多新移民居住的地方,金色黎明黨更獲得20%的選票。

 戰火彌漫的足球世界

上星期舉行的國際足協頒獎典禮,萬眾矚目的當然是金球獎(FIFA Ballon d’or)花落誰家。最終C朗拿度以絕佳的個人表現,力壓受傷患困擾的美斯,以及挾著三冠王美譽的列貝利,成為2013年度的金球獎得主。

或許普斯卡斯獎(FIFA Puskas Award),亦即年度最佳入球的最終得主亦會得到球迷的關注,伊巴謙莫域的世紀倒掛亦可謂眾望所歸,奪冠而回。甚至最佳教練這個得主呼之欲出的獎項,亦有球迷關心軒歴基斯會否大熱倒灶。可是,卻又有誰留意,眾多年度至高榮譽之中,有一個不太受球迷關心的獎項,但這個獎項,可能是得獎者繼續前進的最大鼓舞。

2013年度國際足協公平競技獎(FIFA Fair Play Award)得主 ﹣ 阿富汗足球總會。

扶貧不止於派錢

施政報告提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在扶貧路上算是走對一步,也是社會各界爭取多年的成果。然而新建議在過去一天未獲輿論普遍支持,背後不止是找了個怎麼樣的新聞主任的公關問題,而是涉及政府如何理解貧窮人口的處境。只看到窮,便只會派錢;看到後面的社會脈絡,才能避免頭痛醫頭的公共政策。

低津建議一出,首個被批的理由是新移民也能申請,各式各樣「養懶人」的指控一擁而出。這些批評其實相當「無厘頭」,因為低津的名字就已經說明是要「在職家庭」才有資格,可以說是為鼓勵申請人努力工作而設,沒有帶薪工作就不能申請,理應相當符合持「貢獻論」者的脾胃。既然如此,低津還是引來此等批評,可見不少港人對新移民已有強烈情緒,任何相關的政策不論內容也會自動引來劣評。

此等情緒氛圍對於新移民脫貧固然沒有好處。一個社群要融入社會要雙方支持,既要自身的努力,也需要社會的接納。然而社會接納並不是多講幾句關懷和理解就能促進,還要政府政策本身的修正。例如政府緊抱《基本法》第22條,不肯爭取單程證審批權,就是陷新移民於不義。實情是《基本法》並沒有阻止香港政府和內地主管部門共同審批,優才計分制就是一例。對於某些單程證的申請資格,例如內地無依老人投靠在港子女這一項,既然說明是「投靠」,對申請人作某種資格審查也是合情合理。香港政府連這點也不做,間接加深了社會對新移民的敵視,協助其脫貧豈不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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