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兩名投資者早前入稟區域法院,指相信林作聲稱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可信後,以185萬港元購入虛擬貨幣,但最後無法提取貨幣,並遭人轉移款項。證監會其後揭發「JPEX」無牌經營。兩人要求法庭頒令「JPEX」償還欠款。法庭今(29日)頒下判詞,下令公司須向事主賠償款項,另須支付12萬港元訟費。法官提到,公司行為違反了受託人職責,包括擅自錯誤地將泰達幣存款轉入其他不明錢包。
兩名原告分別為 Chan Wing Yan 及 Lee Sung Him Herbert,被告依次為「JPEX」於澳洲的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在港註冊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個區塊鏈錢包地址的持有人、由香港註冊公司「Kangarooss Limited」持有的場外交易所「Coingaroo」的總經理趙敬賢,以及任何透過實施、協助、參與,導致兩名原告把資產轉移予上述6名被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