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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昨晚我們一家四口是最後一批離開拘捕圈的村民,而其他村民在混亂時已離開了立法會,回家去了。而連同我一家,共有九位古洞村民一直在拘捕圈外聲援,直至警方宣布解散及結束清場行動,我們才回家去。以下是我用僅有的記憶去寫出來,畢竟昨天極混亂,我自己也血糖低,又沒水喝,一直以意志支撐到最後,兩點後的細節不太清晰。

昨天我兩點半已在立法會,與媽媽和弟弟負責看守物資,而後段爸爸下班後便來加入物資部。

便衣擾亂集會現場

約九點半,吳亮星進行剪布並就撥款表決,在點人數之際,有一群年青人衝向立法會大門,希望能進入立法會內示威。那時幾隊警察衝入來,也有一大堆警察在立法會內頂著大門,雙方發生衝突,但我在物資部,因為一大堆攝記圍著,我只見警方亮起紅旗,其他我都看不到,周圍來聲援的巿民也只是站在原地。同時,物資處有人暈倒,集會人士自發手牽手圍起一個大圈,拉出臨時救護站,讓大會的一名護士進行急救,而期間有幾位男子講著粗口企圖闖入圈內,巿民用力擋著,而幾位男子亦挑起亂事,期間發生肢體衝突。經佳佳(編按:新界東北運動組織者之一)及拎咪者喝斥之下,那幾位男子才施然掛起工作證,原來是便衣在挑起亂事。幾位便衣入到圈內並沒有任何作為,而佳佳及護士哥哥要求便衣聯絡白車及救護員到場,可惜便衣表現懶懶閒,到幾番爭持之下才肯聯絡救護員。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財委會昨日第五度審議東北發展計劃前期工程撥款。會議下午三點開始,進行到晚上八時許,主席吳亮星企圖剪布,大約數百名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拉開鐵馬嘗試進入大堂。警方多次使用胡椒噴霧鎮壓,更一度出動直升機及防暴警察到場。警方最終凌晨時份清場,抬走共190名示威者,當中18人於清場時被捕,有示威者在被抬走時受傷。

村民公民抗命掛直幡 「我犯法,但我無罪」

而在會議進行至約五點半時,坪輋村民張貴財(財哥)攀上立法會停車場上蓋掛上直幡,保安企圖阻止,引發示威者一度與保安及警員衝突,本網記者一度被推跌,險被人群踐踏。警方又召來消防員升起雲梯戒備,後來財哥自行返回地面,表示願意接受逮捕:「我頭先已經犯咗法,但我無罪。」財哥及兩名示威者被帶返警署。

另一方面,古洞老村民陳平於會議室指罵吳亮星,亦被警方拘捕。他自行保釋後表示,警方不能阻止他發聲,面對不公義的政權,他不會放棄抗爭。

我們是留守在立法會的行動者,即將被警方拘捕。在此之前,我們有幾點必須提出:

一、政府以興建公屋為名變賣村民家園,製造香港市民與村民間的對立。香港根本有足夠土地建公屋,強行在東北收地,是官員與商人運用體制殘民自肥的暴力結果。越強大的體制暴力,就越有可能引發人民更激烈的以身體的抵抗,這是被體制暴力剝削之下,退無可退的唯一方法。

二、事實上,市民有示威和表達訴求的權利,可是過往多次到不同部門示威,甚至來到立法會表達,政府及建制派議員都充耳不聞。

三、現場出動防暴警察,又手持警棍,出動胡椒噴霧更是製造大混亂,讓市民感到極大威脅和不安,根本是對現場示威者作出挑釁。

四、財委會主席吳亮星,以極度偏頗的規程手段限制議員發問,替政府護航,企圖草草通過前期工程撥款。既然立法會失效,市民絕對有權去制止議會的崩壞,也是香港市民唯一可行的一條路。

五、我們要求特首梁振英撒回新界東北發展新計劃,以平息民憤!這是政府化解今次管治危機的最佳方法。

制度暴力可恥,人民終將勝利!誓爭撤回東北計劃!

留守立法會行動者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凌晨

編按:(2356)兩位即將被捕的中大人,在包圍內寫下他們的感想。他們分別是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及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

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

我是一名中大的學生,也是在場等待被捕的人。

我認得一直揸咪罵我們的督察,是中大的舊生。我很想問他,記不記中大教了他甚麼,中大的人文精神到了哪,大學教的最基本的東西:如何做一個人,如何做一個真人,到了哪?

為何他現在會守護一個不義的政權,甚至準備以暴力去驅趕我們這群和平的示威者呢?作為一名中大人,他恥不恥自己的行徑呢。

我很想告訴他,真正不義的,真正使用暴力的,是這個政權,真正破壞社會安寧的,是他正在守護的這個政權。

我就感到很難過,很羞愧。

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

我們場內朋友的意志很堅決,我們不甘心再被這些權貴,專制代理人玩弄香港,誤導市民。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吳亮星為通過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撥款粗暴剪布,先在建制派議員護航下縮減每位議員發言時間為一分鐘,繼而在閉門會議中無理裁決停止所有臨時議案提出,無視議員提出規程問題,甚至不斷以議事規則第四十五條恐嚇議員,嚴重違反議會程序公義,置立法會監察政府之職能於不顧。

█ 不顧程序 漠視反對 極度憤怒 █

這次已經是第五次會議審議東北規劃前期撥款,而政府對村民的訴求不但置諸不顧,處理示威的手法更是一次比一次強硬。早在諮詢階段,城規會便收到五萬份反對東北規劃的申述書,但政府毫不理會,仍然將計劃提上財委會。在這五次會議期間,村民每次都在立法會外集會表達反對東北規劃的訴求,上次會議甚至走進立法會大堂表達意見。不過政府官員從來沒有走出來面對村民,財委會主席亦漠視程序正義,令村民及關注東北的市民極度憤怒。

█ 議會失效 權力歸於人民 █

撕破臉皮不顧程序、漠視洶湧民意的議會,再次彰顯了其不民主的實質。有一半議員非民選產生的議會,妄稱代表人民,事實是這個議會已經失效。我們不是暴民,是正重奪理應屬於人民的議會,對抗制度性的暴力。

我們要求:
1. 不義的東北計劃及其前期撥款,必須撤回!
2. 釋放被捕集會人士!

雖然今日吳亮星因群眾衝擊而暫時休會,但只要議會不停止對人民的強姦、對權貴的獻媚,人民的抗爭就不會停止!

古洞北發展關注組

市建局在2014年6月12日海壇街項暴力抬人收樓,動用10多位黑人保安及40位職員,迫使黎生拿着「不要錢,樓換樓」橫額,企圖跳樓控訴市建局賠償不公。最後,局方和執達吏強行將黎生和2位兒子抬離家園,圍封單位,犠牲一家,為着市建局發展私人豪宅項目。

這次清場,被抬走的黎家多要求樓換樓,局方以「不符合在2011年後才適用的「樓換樓」安排」(13-6-2014,《文滙報》),拒絶要求。實情是局方在觀塘這早期項目以有「樓換樓」安排,借此藉口只是掩飾局方辦事不力。

在2011年的《市區重建策略》中,主要是在重建安排內,加入參與發展(後來變成需求主導)及樓換樓,前者局方不停放風打退堂鼓,後者卻是無法達成,這才是局方死穴。觀塘項目在2007年開展,如同2006年開始的海壇街項目皆屬2011年檢討《市區重建策略》前的項目。

2013年11月時(27-11-13,《明報》),觀塘項目中,市建局對外宣稱有「樓換樓」的選項,並安排受影響的業主去揀樓回遷,但結果大少所望,1600業主只有一人表示有意揀樓,其餘的業主連興趣也提不上。問題是樓換樓是假,觀塘的案子是賠償所有金額再補貼最少200萬元,才有可能回到市中心的新項目觀月樺峰居住,嘗問普通人又怎可負擔得這差額呢?所謂「樓換樓」無疑是大話?市建局無法向公眾承認這項事實呢?

2011年12月19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表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左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副局長黃靜文及首席助理秘書長梁何綺文。(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站

(獨媒特約報導)訂立「纏擾法」一直被受爭議,新聞界及社運界均擔心損害新聞、集會及示威自由。即使政府高舉立法可以保障家暴受害婦女,婦女界亦不賣帳,認為此法「打壓人權自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近日向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訂立「纏擾法」的工作進展。文件最後一段提到「現時未有合適的條件讓我們就此再作跟進」(註),似乎暗示政府會擱置立法。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黨在特首午宴前與記者會面,主席劉慧卿指昨晚民主黨中委會開會,決定暫時擱置和中聯辦在7月的會面。劉慧卿指,國務院發表的白皮書令民主黨感到「憤怒和不滿」,必須撤回,民主黨認為於現時的氣氛和中央討論政改無「正面成果」,今早已經用短訊和電話通知中聯辦。民主黨無回應何時恢復會面。

公民黨和工黨均認為,無打算和中聯辦單獨會面。

記者:吳卓恆、歐陽聯發

圖:保護露輝路樹林關注組副召集人許太

(獨媒特約報導)本年度施政報告提出未來十年以建屋47萬為目標,大埔區率先被開刀,有7幅土地被改劃作住宅用途,當中有6幅是綠化地。最先被納入改劃的是教育學院旁的露輝路樹林,面積約4公頃,該處約有2,500棵樹,更是不少動物的棲息之所,具生態價值。保護露輝路樹林關注組批評政府未有妥善管理及運用土地。城規會對土地改劃的諮詢於昨日結束,有環保團體及關注組聯同教院學生組織收集到超過6,000封反對信及簽名,反對政府改劃綠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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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大埔露輝路

土地運用不當 應先發展棕土

原文為英文,刊於《南華早報》。

香港郊野公園是珍貴的天然資源。現時,郊野公園的土地正受到發展的威脅,而負責管理郊野公園的郊野及海岸公園管理局卻一直無動於衷。

郊野公園條例於七十年代制定,並把五百公頃已荒廢的私人土地納入郊野公園土地,而另外共二千公頃的私人耕地和「具傳統特色的村落」則不被納入為郊野公園條例,成為「不包括土地」。時至今日,這些村莊或農地都已荒廢。

香港政府自一九九一年起已意識到保護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的重要性。「不包括土地」的發展將為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的整體性和環境帶來不利的影響。

在「大浪西灣事件」中,發展商非法開發「不包括土地」引起公眾對這些被郊野公園包圍的土地之關注。政府意識到加強保護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的急切性和必要性。當時的調查顯示,仍有五十四幅「不包括土地」不受郊野公園條例或城市規劃條例保護。

二零一一年五月,管理局,即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得悉發展「不包括土地」會降低郊野公園的整體性。同時,他指出城市規劃條例並不足以保護郊野公園,因為城市規劃條例並沒有權力遏制「不包括土地」內的生態破壞行為,無法採取進一步的措施保護生境,更欠缺資源優化設施。而漁護署的巡邏隊、執法部門、垃圾收集及植物保養等措施亦止步於「不包括土地」的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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