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5日)就警方於7月2日中環遮打道公眾集會清場行動的傳媒採訪安排,四個傳媒工會收集了部分前線記者採訪受阻的經歷,鄭重向警方反映,希望警方吸取今次及過往同 類事件的經驗,確保日後能在執行職務之同時,亦能維護新聞自由。
特首梁振英在答問大會表示,警隊執法往往是完全在傳媒鏡頭和咪高風下進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亦強調,當晚清場過程是在傳媒監察下進行,但有關言論與事實不符,四個工會均接獲前線行家反映,警察以不同方法令傳媒無法盡第四權的「監察」責任。
有前線記者反映,當日凌晨時份,警方啟動廣播命令示威者離開遮打道同時,亦多次下令在場採訪的記者,要在五分鐘內離開現場。在整個清場行動期間,警方亦不 時要求在場採訪的記者離開現場。 我們明白警方當時正在執行職務,但示威者靜坐的遮打道,同時亦是新聞採訪的重要現場。警方廣播下令記者離開的舉動,是妨礙新聞自由,亦會影響傳媒監察警方 及示威者雙方。
雖然警方在正式採取清場行動時,並沒嚴厲驅趕記者,在場部分記者,亦能履行採訪工作;不過,有部份前線記者反映,警方清場之際,對部份站在較後排位置的記者,採取不合作態度,甚至妨礙採訪的行為。例如警方在口頭驅阻趕記者失敗後,召來警員組成三層人牆,遮擋記者採訪。當記者舉機拍攝時,有警務人員竟然推擋鏡頭。亦有記者表示清場時被警察扯著背包拉開,斥記者「阻住差人做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