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執業大律師、法政匯思成員黃瑞紅
(獨媒特約報導)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涉嫌與中度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一案,律政司最終決定撤消起訴。另一宗性罪行案件,飛鏢老闆李潤堅涉嫌迷姦女客人,原被控告強姦,後改認非禮罪。法官引述報告形容被告品格良好;李潤堅最後僅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兩宗案件引起爭議和廣泛討論,令人關注現行法律不足以打擊性罪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晚上舉行講座討論,執業大律師、法政匯思成員黃瑞紅在會上表示,案件反映香港的司法制度在處理性罪行有不足的地方,並認為現行相關法例較古老;又質疑法改會已提出多項改革多年,但政府卻視而不見,簡接造成康橋之家事件。
黃瑞紅提到,性交的定義是男性陰莖進入女性陰道,其中在康橋事件中,如果要入罪便要證明「進入的過程」,但鑑於受害人無能力說出「進入的過程」,事件中的受害人更是未能出庭。她續指正因為康橋事件受害人未能出庭,令案件缺乏直接證供,即使有精液的紙巾作證物亦不足以落案控告。黃認為康橋事件突顯法例的漏動及程序不足,所以必須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