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多名司局長早前接受傳媒訪問,均表示本港出現「軟對抗」。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多間媒體訪問時,同意「軟對抗」沒有清晰定義,但會以三大要素,即手段、動機及風險判斷,包括是否虛假陳述或具有誤導性的表述、缺乏客觀理性基礎,及考慮其行為動機與目的,即是否從政府或國家政策等產生錯誤理解和負面印象。
林定國今日接受多間傳媒訪問,承認「軟對抗」不是法律觀念,亦沒有清晰定義,在現行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定義,只是屬於「政治語言」。他又強調,政府不會隨意標籤那些行為屬於「軟對抗」,但會從手段、動機及風險作判斷。
林定國:長期縱容「軟對抗」或對社會安定有負面影響
在訪問中,林定國解釋稱,「軟對抗」很多時都會以虛假陳述或具誤導性的表述作為手段,發表明顯沒有客觀事實基礎或情緒化的言論,動機更是挑動或誤導公眾,從政府或國家政策等產生錯誤理解和負面印象。他表明「軟對抗」行為未必違法,但不代表對社會無害,假若長期縱容「軟對抗」,就可能會對本港社會整體安定環境有負面影響,包括阻礙凝聚社會共識,對齊心協力推動本港發展的努力造成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