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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談動保,先學會當一粒稱職微塵。

人,不做運動,就很易生病,道理顯淺易明。
同樣,社會不做運動,也就生病,而生病的社會,自然需要社會運動,理所當然。
爭取動物權益保障(簡稱動保),其實就是社運,姑勿論是倡議「爭取成立動物警察」、還是七、一遊行反對「發牌動物繁殖」、抑或是生活上罷買皮草羽絨,實情是:藴釀的動物權益在發酵成長。

然而,「談爭取、講權益」,就得要有受害者。而受害者,往往正是社會運動的倡議者或參加者。動保---有別於其他社會運動,受害者郤是有口難言的貓狗牛豬海豚雞鴨鵝等動物。故此,我們無法期望撞牆海豚 Pinky 與遇害唐貓麗麗聚首一堂,共商遊行包圍政總大計,更莫說要策劃野豬 Tommy 仔衝擊警方鐡馬。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在莊子金口所宣下,千多年至今,維護動物權益的人,到底又憑什麼理據為動物發聲呢?

不得不承認,我們的確不是一尾魚,既沒有鰓也沒有魚鱗,充其量到了一定年齡,眼尾無可奈何出現魚尾紋而已。儘管如此,作為人類,與生倶內的靈性, 軀使我們格物致知、從中學會放下高高在上的身段,向大自然的偉大屈膝謙卑。動保路上的義工,不論走在前線還是幕後,謙卑和尊重動物使他們能感知動物世界,縱然我們不是魚,我們郤看到魚眼下的水世界。

這樣的論述難免有點抽像吧? 那麼, 就容我分享一些經歷和感受。

申綜援來港七年限制違憲終院判決小析

編按:一名2005年持單程證來港的女子,在來港第二日後丈夫便去世,該女子申請綜援被拒,因而提出司法覆核。終院今日判女子上訴得直,裁定來港須滿七年才有資格領取綜援的規定違憲。謝連忠律師撰文小析,指綜援屬「社會福利」,而《基本法》對維持社會福利有條文說明不能削減,終院亦指有關行政措施沒合理基礎,政府亦承認有關措施不是為了減少綜援開支。

根據《基本法》第36條,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社署就綜援資格的「七年居住」限制,是於2004年一月一日實施,乃一項政府行政規定。終院指出,社署有權就社會福利訂立行政規定,但此等行政規定,若「顯著地缺乏合理基礎」(manifestly without reasonable foundation),法院才會視之為違憲。

社會福利不屬於基本人權,綜援符合社會福利定義,政府有權酌情決定福利政策。《基本法》第14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改進的政策。」一些取消或減少原有社會福利的措施,只要有証明是用於發展、改進和維持整體福利制度的持續性,仍可視為沒有違反基本法第145條。

旅人故事 | 在檳城遇見兩個弱雞背包客

我一直很想寫旅人的故事,但又很怕你們覺得我出賣你們!(笑)所以我決定匿名,來說說這兩個人的故事。

今天我跟之前在紐西蘭打工度假的朋友吃飯,他問我說你怎麼可以每個地方都找到旅伴跟你一起旅行,我想除了我熱愛跟別人搭訕外,也不放過在每個地方找尋自己同胞的機會。

所以我總是會在背包客站的旅伴區,看看目前有沒有同鄉人跟我在同路,在東南亞的時候也發現了一個人跟我一樣正在馬六甲旅行,但是流浪的城市總是錯過。

剛好那天抵達馬來西亞檳城第三天的時候,她們在背包客站回我訊息說,她們也在檳城,問我願不願意出來喝茶!其實這時候已經10點多,但是見個面也好。有時候在旅途最棒的事情就是在異鄉跟同路的台灣人一起相聚。

在愛情巷的對口,一個女孩跟我打招呼!接下來又出現一個男生,原來是一對可愛的情侶,本想打完招呼就回房休息,沒想到又出現了一個胖子!然後我就莫名其妙的被載到很遠的夜市跟他們一起喝飲料,而這個夜市我剛剛才來過。

這對情侶自稱弱雞背包客,沒有準備多少時間就決定出來旅行半年,她們只準備30萬!然後每日的預算是1000台幣,她們的目標是走很多國家,而第一站就是馬來西亞,所以非常強烈的控制旅行預算。

胖子則是馬來西亞的官員,看到這兩個弱雞背包客,就馬不停蹄的帶她們感受檳城風光,帶她們體驗鄉村還有一堆食物,胖子跟小黃很聊得來,我跟女孩都覺得胖子愛上小黃了。

曼聯賽後分析:一個好漢三個幫,華倫西亞右路放光芒

星期日,曼聯作客阿士東維拉,韋碧克梅開二度,加上湯卡華利建功,助紅魔鬼大勝3:0。在整體戰略上,曼聯的改變不大,著重右路突破,靠華倫西亞的傳中撕破維拉的防線,但在戰術細節上,莫耶斯作出了多個微調,令華倫西亞可以發揮到最大的威脅。


這是曼聯的第一個入球。

15分鐘,曼聯先開紀錄,功勞主要歸於4位球員,華倫西亞、拉菲爾、贊奴沙及韋碧克,其中拉菲爾及贊奴沙貢獻最大。這次右路攻勢,華倫西亞跟拉菲爾短傳配合,後者力壓兩名維拉守衛落底線,可見拉菲爾的速度及身體對抗性都非常好!

在對手壓迫下,拉菲爾的傳中有水準,找到12碼點的贊奴沙。這裡不得不讚贊奴沙的走位,同時責備維拉的防守。當拉菲爾出波時,維拉是如此佈防的,中堅尼敦巴卡守前柱,中堅施亞蘭奇勒與右閘馬菲路頓在小禁區頂附近二人夾擊韋碧克;中場呢?不見了?右翼呢?也不見了!

贊奴沙就在大禁區頂慢慢入楔,一直無人看管,但他不想驚動施亞蘭奇勒及馬菲路頓,所以沒有走到小禁區,而埋伏在12碼點,輕輕鬆鬆,頭槌接應傳中。此時,維拉右翼艾伯禮頓在近邊線的位置,沒有留意到贊奴沙走入中路。之後的故事很簡單,贊奴沙頭槌中柱,韋碧克立刻補入,曼聯領先1:0。

積極抗爭  對抗港共政權

有人問:「為何不好好談判而採用抗爭?」其實,是當權者從不願與人民作平等的談判,他們從來單向地要香港人妥協,我們退讓了廿多年,早已退無可退!抗爭是為了爭取對等的談判地位,抗爭絕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公民抗命是公民的主流意見無法在正常機制下得到應有尊重,在不得意的情況下所使的抗爭手段。不合作運動是是弱者向當權者的挑戰,是雞蛋對高牆的對決。抗爭是被壓迫的人向壓迫者的反抗。

公民抗命理論的根據

不合作運動的的理論不完全來自西方哲學家,早在周代,周武王平定天下,商朝遺老伯夷、叔齊為表抗議周武王以下犯上,雙雙絕食而死[1] ;魏晉之交,名士不滿司馬氏篡魏,竹林七賢以退隱山林來抗議[2] ,這些傳統一直影響至明清及近現代歷史的發展。清初的顧亭林、呂留良,民初的王國維等人都是一時佳話。所以有說我們不能事事跟從西方一套,他們實在是昧於歷史,事實上中國人早就有不合作運動的傳統。

政府不敢硬推「纏擾大法」

政制局副局長劉江華代表政府解答議員對纏擾法的質詢。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近日公布纏擾法的顧問報告,推出四項新的受禁制行為,只要干犯最少兩項,如注視一個人居住工作地點、以電郵直接或間接接觸另一人,即有機會觸犯刑事法例。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12月16日)召開會議,多名議員對法例深感憂慮,議員更以「纏擾大法」來比喻此法人人隨時「中招」。政制局副局長劉江華態度未敢強硬,表示政府未有清晰的立場,有可能取消纏擾法,改為修訂現有條例。

纏擾大法定義廣 人人易中招

政府委聘香港大學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檢視六個海外司法區經驗,如英澳及加拿大,撰寫顧問報告,建議纏擾罪行定義為一個人做出一連串行為,導致另一人在當時的情況下合理地擔心自身或他認識的人的人身安全。只要觸犯兩項(相同或不同行為)或以上行為,即符合定義:

  • (a)注視一個人出沒地點及在附近徘徊,如那人居住、工作的地方或建築物
  • (b)利用任何科技如電話電郵,直接或間接與另一個人接觸
  • (c)將物件或包裹交付予一個人;及/或
一個人去九份

旅行的種類會隨旅途的伴侶不同而發生性質的變化。畢業旅行是窩在一個教室三四年的大幫人馬傾巢而出,擇一處近郊原野田園之類易於到達之地,以紀念青春的名義發展幾對未來的情侶;蜜月旅行要跑遠一點,遠離現實瑣碎的生活圈,兩個人到海角天邊做一個繾綣美麗的夢。和朋友出去會一直談論問題抒發見解——本來朋友就是自己選擇的、用來說話聊天的;和家人出門,說什麼倒不重要,親情最可貴,倘若接下來面對分離,相處的時光就愈值得珍惜。

Untitled2

只有一個人去旅行的時候,社會性的目的可以被無限弱化,旅行就是旅行,坐車,走路,看風景,暗暗期待一次憂傷的艷遇。有時候我也會奇怪,為什麼最美好的景觀呈現在面前的時候,總是不巧只有一個人呢?現在明白了,倘若有別人在,你的重點就是別人,而浪費了美景。

佔中,不如先佔領泛民政黨總部

詳細比較圖可見

佔中運動已進入DDAY2地區商討日的階段,發起人戴耀廷估計,截至今年年底,應會有約3000人參加過商討會議,為「設計普選特首的選舉辦法所要符合的最重要原則」提出意見。佔中運動開始以來,各界(包括佔中三子)似乎也視這是一場支持「真」普選的市民與中央「對決」。雖然中央已開動所有機器,企圖影響政改方案,但嚴格來說,中央只對特首有任命權,是整個選舉過程的最後一環。說終極對手是中央不為過,但若只視其唯一對手,實在忽略了整個特首產生辦法的其他步驟。參看特區政府的公佈的政改時間表,似乎在立法會掌握27席的泛民議員才是佔中人士的首輪對手!

首要確定泛民議員不會接受爛方案

新都城拯救龜行動

文:Anthony Yeung,作者為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的創辦人及香港兩棲及爬行動物保育基金主席。

近來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收到將軍澳新都城管理處的通知,商場內的龜池和魚池將於十一月底被拆卸,約三十多隻龜將無處容身,生命再次面臨威脅。 協會在資源嚴重短缺下,我們內部即開了一個緊急會議,目的是討論是否救池中的龜隻,我們的金錢、時間、地方也很有限,我們能否負起這個責任? 倘若我們接收了牠們,就必須負起牠們所有的醫療費用和糧食等費用,最大的爭議就是牠們並不是瀕危物種,甚至是入侵物種。

但在我們的角度來看,牠們只是被主人棄養的寵物,其實與入侵大自然並沒有直接關係。 我作為協會的會長,基本上協會所有的宗旨和方向也是我早年訂立,而我們的保育基金主要是針對野生動物和瀕危物種。那麼我們應如何取捨?是否真的可以視而不見?還是盡我們所能拯救生命?

南非的悲哀

一代偉人曼德拉走了。受了二十七年牢獄生涯的他,成功地結束了醜惡的種族隔離政策,當上了南非的第一任民選黑人總統,更以寬大的胸懷推動了種族和解。他亦體現了真正的民主精神,在任期結束後欣然退下,不戀棧權位不延續影響。在這個爾虞我詐利慾熏心的年代,他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光輝。

然而,正如孫中山先生的遺言指出:「革命尚未完成,同志仍需努力。」曼德拉在南非所發動的革命還遠遠未有完成。甚至可以說,革命已經被出賣,而艱苦得來的成果已經被刨竊和一步一步的摧毀。

在今年初出版的拙著《反轉經濟學》之中,我在〈復辟與反復辟的鬥爭〉一章中這樣寫道:「二十世紀是殖民統治退卻與民族解放的一個世紀,其成就當然值得我們雀躍與稱頌。然而,在眾多的地區,民族解放運動的成果卻被另一項解放運動的「成果」所淹沒,這便是「資本的解放」。這一解放是新殖民主義最強有力的武器。可以這麼說,二十世紀上半葉是各族人民與西方「老殖民主義」鬥爭的歷史,而二十世紀下半葉至今則是各族人民與「新殖民主義」鬥爭的歷史。

「其中一個最令人痛心疾首的例子,是在經歷了偉大的民族鬥爭和解放之後的南非,已經在這場鬥爭中落敗。在華盛頓共識和新自由主義經濟的巨浪之下,南非已經成為了跨國資本的最新樂園,曼德拉所追求的公義和諧社會已經成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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