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過鄒崇銘先生在9月25日《明報》「星期日生活」上刊登的文章《「棕土優先」的前世今生》,文章開宗明義就本土研究社的主張作出批判,但當中存在不少誤解,及有斷章取義之嫌,實在不吐不快。
切實問題:棕土如何處理?
這陣子遇上橫洲大議題,一下子棕土成為全城關鍵詞,多間傳媒邀請訪問。在「棕土」議題上,本土研究社的路線一路沒變,一直要將棕土議題內的東西打開,有非法經營的要揭,有制度縱容的要批評,有尋租者的要再宣揚。為不至於作出過於虛浮的評語,就是要基於事實,更清晰的事實。
無論我們怎樣查怎樣揭,打開這個「無皇管」境地的面紗,我們還是要回答一個問題:如何處理?
知道1983年關鍵判案「生發案」後集體官批無能,知道當中有不少牽涉霸地、環境破壞、胡亂擴張,然後?政府該怎樣做?確是合法的、有經營需要的,該有如何的出路?多層式大廈?先用堆填區附近的地?已關閉堆填區的地?現有工業大廈?這不是鄉郊人城市人的視野問題,是實在要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