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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熟悉的陌生人」 —— 向一代宗師霍爾致敬

昨日(2月10日),驚聞英國的文化理論大師與社會運動倡議行動家史都華 ‧ 霍爾(Stuart Hall)溘然辭世,享年82歲。他結束了璀璨傳奇的一生,同時開啟了一個「新時代」(New Times,借用霍爾扮演要角的一場英國新左翼思想文化運動的用語)。

霍爾生前是全世界媒體傳播和文化研究領域共同認可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大家,更是諸多社會社運倡議行動的巨人。

1932年出生在當時仍屬英國殖民地牙買加的霍爾,1951年以優異成績獲得羅德獎學金,負笈英國就讀牛津大學。1964年接受作家兼學者的霍加特(Richard Hoggart)的邀請,任職於伯明翰大學甫成立的當代文化研究中心,並於1972年真除為該中心的主任。文化研究在當時並不顯眼,但在霍爾的領導下,半世紀後的今天已在全球各地開枝散葉,成為人文歷史與社會科學交彙點上最具活力的學術領域,開展了同時關注社會底層、性別、青少年文化、族群與國族身份認同、流行文化與媒體再現的學術新疆域。

他從未以傳統學術人自居,也不熱衷追求學術評價體系提供的酬賞,而更樂於作為一個有自由思想和獨立精神的公共知識分子。大學於他,(只)是一個基地,是讓他在教學中獲得樂趣,並與各路師友合作共同介入公共論辯的基地。

消失的不只是李慧玲,而是香港的言論自由

商台李慧玲被炒,叫我想起之前香港數碼電台DBC的風波中,鄭經翰洩露出來,他跟大老闆黃楚標的絕密對話(運動一度引向高潮),錄音中黃楚標說得清楚:「李慧玲很火,成日鬧政府,中聯辦好反感!」

那時已經在想,甚麼時候開始,竟然連「李慧玲」也都成了「很火」,甚至叫統治集團「好反感」的人物?李小姐絕非火爆主持,而是擅長提問、「收風」和拆局,相比10 年前「青筋暴現」的名嘴,溫和太多了吧。同一份落差和驚訝也曾發生在較早之前,即吳志森被港台「封咪」之際:與之前的名嘴相比,「吳志森」猶如謙謙君子。但今天,隨着標準不斷滑落,他也成了必須被拔除的「眼中釘」。

不難發現,從2004年名嘴封咪至今,在當權者眼中,所謂「過火」,壓根兒是樣浮動兼門檻可以不斷降低的東西。因而,主持人只會愈來愈容易「過火」,相信下一個很快又會出現。

當然,一些人(例如黃楚標或陳志雲)樂見「過火」言論的消失。可是,若是沒有了「偏頗」,「正確」也會岌岌可危。到底,大氣電波中尖銳聲音的漸次消失,受損的不僅是個別主持,而是整體香港。言論自由的核心意涵,其實是一種「討論自由」,即讓不同意見能夠傳播並且交鋒的自由。它的真諦,並不在於有人能夠主 張真理(不管名嘴或建制),而是相反,即無論多麼合理的主張,都該有被反駁的可能。

李銀河:為甚麼性工作者為世人所不容?

這個世界上,有不少人從事性工作,而且大家都知道,這個行業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古老的行業之一。這個行業在男權制時期基本上只是女人的行當,在進入男女平等的現代之後,有一批男人加入,目前在全行業員工中約占一成。

各國對性服務業政策不同,有的國家合法,有的國家非法,有的國家半合法半非法(比如只禁止強行上街拉客,只禁止開妓館等)。但是從社會道德評價看,所有的社會對這個行業及其從業者都有惡評,無論合法非法,都認為這個職業不好,從業者道德淪喪,不齒於人類。

為什麼性工作會為世人所不容呢?細細分析,有以下幾種可能的原因:

首先,賣淫業的存在是男女不平等的表征。由於男人在幾千年男權社會中掌握了大部分資源,所以基本上是男人用錢買女人的性服務,男人是買方,女人是賣方,男人被服務,女人服務。這就違背了所有人都是人格平等的個人這一神聖原則,是男人欺負女人,所以這個現像使具有男女平等理念的人感到厭惡。這一行業的從業者被視為甘心為奴的人,缺乏爭取男女平等的覺悟。

其次,賣淫業的存在是社會財富不平等的表征。由於富人掌握了更多的社會資源,就可以購買窮人的性服務,富人是買方,窮人是賣方,富人被服務,窮人服務。這種狀況也違背了所有人人格平等的神聖原則,是富人欺負窮人,所以這個現像使具有窮人富人應當平等這一理念的人感到厭惡。這一行業的從業者被視為甘心為僕的人,缺乏爭取社會平等的覺悟。

問題是傳媒生態

李慧玲遭解雇,跟明報總編輯離職一樣,整個香港又掀起「保護新聞自由」的熱潮。因爲某幾個人離職,而令新聞自由受到打擊,這並且不是不可能,但是,單單幾個人離職就會失去新聞自由,我不得不懷疑這種「自由」到底有多穩固。

李慧玲被解雇並不是出人意表的事,看她在調職事件中的對抗態度,組織不視她爲眼中釘才奇怪(同理適用於伍佩瑩事件)。這是任何組織都有的特性,不是誰離開誰不離開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真正的問題是,這個社會缺乏有效防止這類事件發生的機制。像明報、信報、商台,如果讀者聽眾覺得它們的水平與操守不符合要求,他們就要放棄閲讀這些報刊和收聽廣播,轉向一些有水準的媒體,而這些有水準的媒體就可以吸納「受到打壓人士」。可能一些人會說,香港已經沒有其他選擇,政府連香港電視也容不下。我會問首先問,爲什麽香港人會閲讀蘋果日報和信報的名家專欄?是不是香港人根本就沒有能力去選擇有水準的新聞媒體?這是整個社會的教育與知識水平的問題。

喺香港做運動員慘過擔泥

得罪講句,喺香港做運動員慘過擔泥。

唔喺俾人話做運動員無出息,就喺俾人話做呢行揾唔到食。但從來無人諗過呢個喺為夢想而戰,只喺識得向錢看。夢想,幾多錢可以買到?係咪揾得多就代表好快樂?做人有夢想,又話不設實際揾唔到食;做人無夢想,又話同咸魚無分別。

但有無人真係會諗或者明白佢地點解仍然堅持去做一樣吃力不討好嘅事?

日日辛辛苦苦練習,都喺為咗拎冠軍,或有朝可以代表國家/地區出外比賽。本應喺件好光榮嘅事,可惜生於呢個見錢開眼,唔重視體育運動嘅地方黎講,未出戰已先比人睇死。

「香港人邊夠啲鬼佬比呀?曬氣啦!」

未打已先輸士氣。

歐洲有個只有三萬人口的小國,聖馬力諾。當地沒有職業運動員,全部都係業餘,有老師,學生,文員等等。佢地嘅足球可以話係歐洲最屎個一隊,踢咁多年一場都未贏過,仲要俾人大炒N咁多球,換轉在香港已經不斷俾人踩台叫收檔,唔好影衰香港。但當地居民好尊敬呢班運動員,仲會以佢地能代表國家出戰而感到光榮驕傲。

點解我地要咁輸打贏要?

好喇,能夠代表香港出賽,滿心歡喜希望以最佳姿態出戰,只係要求有隊醫隨隊,都要推三說四話無位。唉,而家包你機票食宿喇,仲要求咁多?當初仲話好客氣地講:「我地會全力支持運動員」,說得多好聽,到最後咪又得個講字?當年香港足球拎咗東亞運錦標,都話過全力振興本地足球?振下振下變咗大地震,愈搞愈衰,甚至不了了知?

李慧玲的背面

政治短評(2014年2月12日)(二)-李慧玲的背面

(1)

我從來不認為時事評論員可以以公眾利益為擋箭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犯錯則罰,時事評論員亦沒有例外。可是,商台沒有就解僱李慧玲作出任何解釋,只瀟灑地拋下一句「君子相分,不出惡言」,外界難判斷究竟事件背後有否黑幕。

商台是商業機構,管理層當然可以對外宣稱這是「商業決定」或「內部決定」,無需對外解釋,但商台佔用大氣電波,而大氣電波是公共資源,商台不可能不負社會責任。再者,只要是事實,公開解僱原因並非惡言,除非牽涉機密(暫時想不到可以牽涉什麼機密),否則實在無不公開之理。就算商有難言之隱,大可直接解釋不公開的理由,而不是以君子自居,讓公眾不明不白。

我從不喜歡陰謀論,但如果商業什麼也不解釋,我除了陰謀論就一無所依。

(2)

商台這一次做法與梁振英解釋不發免費電視牌照予香港電視的「一籃子因素」可謂如出一轍,簡言之就是認為不用向公眾交代。換個角度說,就是我不交代,你能把我怎樣﹖這是一個明確的信號-現時社會所有對政府施加的壓力都不能構成威脅。

被看扁了,但我們還有什麼施壓的板斧﹖包圍政總三百六十五日﹖參與佔中﹖李慧玲事件讓我們看到的香港的絕路,或者是一個溫度計,告訴我們溫水煮蛙的年代完結了,水已到沸點,政府可以對鍋裡的青蛙肆意蹂躪了。

(3)

香港體育界的哀歌

冬奧唯一港隊代表呂品韜早前批評沒有隊醫隨行影響表現,引起軒然大波,彭沖及王敏超的回應更是令人氣憤,而且正如鍾樹根所言(嘩!好難得會贊同他的說話),此事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而已,除了港協暨奧委會外,香港體育總會出事之頻率也實在高得過份,總會爆出醜聞時有所聞,令人不得不關注香港體育發展是否走錯了路。

進入港協暨奧委會的網頁,或許我對眼大得滯,總是找不到港協暨奧委會會長或其他職位是如何產生的,換言之,一個掌管香港體育的重要機構,其實全港大概沒有多少人知道其管理層是如何產生的。當然,我相信應是合法兼合乎程序地透過選舉產生的(畢竟有篩選的選舉也是選舉呀)。

再看看港協暨奧委會的職員名單,自沙里士退休後,霍老爺已不知當了多少年會長,副會長胡法光、湯恩佳、王華生、許晉奎,全是七十過外,副會長一做就是十多二十年。至於秘書長彭沖,也是萬年不退的,他做過甚麼我不知道,我只記得在96年奧運,李麗珊奧運奪金後回港之時,彭沖說話講得比李麗珊還要多,儼然成為主角,全程講話悶到抽筋都算,還要多次將李麗珊說成李珊珊,不知就裏的話,還以為「珊珊」(而不是李珊珊)在奧運奪得玩蛇冠軍。

那麼港協暨奧委會有沒有新面孔,有!剛剛暢遊索契的副秘書長王敏超,他是王華生的兒子,還有更年輕的副秘書長霍啟剛,而大家都知,他是霍震霆的兒子。

中環軍事碼頭周五城規會黑箱審議

城規會本周五(2月14日)將舉行會議,審議中環海濱改作軍事碼頭。會議屬閉門性質,公眾及傳媒連旁聽的機會都沒有,預料城規會將不理會公眾反對,在黑箱中通過將中環海旁改劃作軍事碼頭。

中環海濱關注組今日召開記招,呼籲城規會否決申請,或是將申請發還規劃署重新考慮。事實上,軍事碼頭存在嚴重的法律問題仍未解決,與當初申請興建高鐵時強調的「一地兩檢」一樣,至今政府並無解決辦法。

當局承認有法律問題

軍事碼頭最大的問題,是日後解放軍可以在中環海旁執法,包括警方在內的各政府部門均無權處理。

出席記招的立法會議員陳家洛提到,中環海濱關注組在1月18日到立法會申訴部投訴,議員與發展局及相關政府部門在2月5日召開個案會議,陳家洛引述政府官員承認,軍事碼頭存在法律問題,即碼頭一旦列作「軍事禁區」,移交予解放軍管理後,理應按《駐軍法》管理,而《駐軍法》與開放中環海濱與公眾使用存在矛盾。根據《駐軍法》,軍事用地只能作軍事用途,解放軍行使職務屬國家行為,解放軍無責任管理一個開放予香港市民的公共空間。中西區關注組羅雅寧提到,早前有市民到解放軍軍營抗議,便清楚顯示軍事用地與公眾自由使用間存在嚴重矛盾。

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政府錯批山頂盧吉道27號改建酒店

美港聯盟今日(2014年2月12日)下午兩時,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要求調查各個部門的行政失當,重新審視盧吉道27號改建為酒店是否合理。本會自去年九月至今收集到近70,000個簽名反對,早於城規會諮詢期間,本會已去信城規會指出發展商及政府文件的多處失誤,然而城規會在九月仍通過項目。本會認為政府部門在審批項目時的行政失當,令城規會委員在資料不足或有誤的情況下通過項目。一旦該處改建成酒店,日後的車流及污染將破壞盧吉道作為全球十大行山徑的地位,引致人車爭路,危害公眾安全,對郊野公園構成漠大的破壞。

本會在項目通過後,曾多次與各個政府部門投訴及查詢,發現政府多個部門均涉及行政失當,各部門對本會的問題亦未能提供恰當的回覆。

本會須特別指出,運輸署及環保署在處理事件上未有全面考慮改建酒店的問題。其中以運輸署的責任最大,首先署方在並無路試的情況下支持酒店在盧吉道行車。本會早於城規會會議前,已指出入住42人及僱有10人的酒店,每日將需達188次,行車時間亦非發展商所言的3分鐘而是10分鐘。

本會要求申訴專員調查各部門在事件上的失誤,否決盧吉道27號改建為酒店。

摘要(全文見:http://goo.gl/E4RAEq

    新聞自由排名 香港連跌4年 中國幾乎包尾

    世界新聞自由排名地圖,顏色愈深色的地區表示新聞自由愈惡劣。(圖:無國界記者網站)

    無國界記者發表2014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名列前芧的都是歐洲國家,頭四名依次為芬蘭、荷蘭、挪威和盧森堡。香港排名第四年下跌,由2010年的34位,跌至今年61位。台灣位列50,中國則在180個地方中排名175,幾近包尾,僅僅高於索馬里、敍利亞、朝鮮等國家。

    報告分成六個地區,詳列各地區的新聞自由情況。在「亞洲篇」中,無國界記者用了大篇幅批評中國打壓新聞自由情況。中國當局捉拿愈來愈的記者、博客、對付網絡上的異見人士、加強網絡監控和審查,並限制外國記者採訪。無國界記者形容,中國不只扮演監控的「老大哥」角色,更甚是輸出監控方式到其他國家,如越南。越南正緊隨中國模式,實施網絡審查和竊聽,並且大舉拘捕博客和網民。

    報告特別提到,中國愈來愈的經濟影響力正延伸至香港、台灣和澳門的傳媒,危害三地的媒體獨立。中聯辦更成為共產黨對香港媒體直接施壓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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