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零三年中七暑假參加了七一遊行,模糊記得很多香港人聲嘶力竭反對一些事物,但當時他們因什麼議題走出來,已沒有記憶。後來發覺,只有記者和一些社會運動員才會用議題來分類這批「反對者」,一般人(甚至政府)只會理解他們不滿自己的生活,才走出來大聲高喊不爽。
有人說,如果人有權說要拒絕生命中不爽的部份,這還叫做一種「自主」。
這幾年,我見到、聽到很多大聲喊要「自主」的人和事。零四年一批市民留守政府總部抗議人大釋法否決零七零八雙普選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給差佬清場)。零五年全球勞動者來港衝擊世貿;零六、零七年我們捍衛自己的天星、皇后身份記憶;零八年反對政府消滅象徵本土經濟、文化的利東街;零九、一零年萬人包圍立會捍衛六六九億公共財,反對興建高鐵運動更結合了保育菜園村和大小重建區抗爭運動的朋友們。這些人和事都有一個共同目標:奪回自己的生活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