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立基、王志榮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7名白衣人暴動及蓄意傷人罪成,分別判囚3年半至7年。鄧懷琛、「飛天南」吳偉南、鄧英斌和蔡立基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8日)宣判。其中一名白衣人蔡立基獲裁定上訴得直,定罪獲撤銷。鄧懷琛等3人則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另外,律政司針對王志榮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
4名上訴人為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歲,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無業)及蔡立基(40 歲,機械技工)。4人均申請定罪上訴,鄧和蔡另申請刑罰上訴。
鄧懷琛由懲教囚車押送至法院應訊,鄧的妻子亦有到庭旁聽。鄧英斌、吳偉南早前已服刑完畢,蔡立基於今年8月獲釋,三人均未有到庭聽取判決。脫罪的王志榮則親自到庭應訊。
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和彭寶琴審理。彭官在庭上宣布判決,並頒下60頁的書面判決書由書,未有在庭上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