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新衣、赤身露體上街的國王,最怕的是街上指著他、說他沒穿衣服的誠實孩子。白雪公主的後母最怕的,是那一面直言不諱的鏡以及她嬌弱的繼女。愈是掌握權力的統治者,所畏懼的對象,愈是諷刺的、微不足道的人事。清代文字獄以雍乾二世為最盛,近者如中共政權,有充足軍力,但其懼怕民間輿論之甚,細緻得連一條「有問題」的微博也瞬即被刪,連8964這四個數字,也能刺激在上位者的神經。
怕真話、怕手無寸鐵的人、怕不堪一擊的事物 : 一本禁書、一句反政府的口號——這一點,中港政府是愈發地融合起來。昨晚凌晨,警方便拘捕兩名於金鐘連儂牆畫花朵的女子,其中一人僅十四歲。在附近當值的警察被問到是否辦公,先是理直氣壯地答「執法囉!香港法例!」再問他是什麼法例,男警就如忽然漏了一半氣的氣球,尷尬笑說 :「我不跟你講這個」。
他答不上,是因為法律常識問題,還是現行無任何法例,可作為他有力的論據? 若是後者,不必憂慮,再過幾個年代,人們可能已忘記他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障 : 最新版本的基本法簡介,沒有引述《基本法》第28條中,有關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拘禁的條文。雖非廢除條例,但當廣大市民沒有求真、從未讀過《基本法》,或許便慢慢遺忘或根本不認識,一些與生俱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