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三(6月25日),舞評人李海燕在本欄舊事重提,談及由1980年代末運作至1992年的「城市劇場」的有趣經驗。碰巧筆者於2010至2011年期間,曾就當年城市劇場的駐場實驗劇團「沙磚上」,進行深入個案研究,故此本文希望接續李海燕上週的討論,指出小劇場對於本地表演藝術發展的重要性。
真正的小劇場
正如李海燕所提到,城市劇場位處黃大仙一幢屬於「城市當代舞蹈團」藝術總監曹誠淵家族的物業地下,而該幢物業也是香港城市當代舞蹈團的會址。我們知道,香港城市當代舞蹈團由曹誠淵於1979年9月成立,會址最初設於上述物業之天台,1987年則遷往該大廈底層,並成立「城市劇場」。曹誠淵的場地構想,是把劇場(「城市劇場」)、畫廊(「城市藝廊」)、咖啡座等集於一身。曹誠淵指出:「其實任何人也可使用這個空間。而且場地真的可沙可磚,有時可將場地全部塗白,之後又變回黑色,很自由。其實當時藝術中心已存在,當中有個場地稱為Black Box,不過限制很多。後來場地便沒了。故我們開設了個『城市劇場』,便有很多表演發生。」(見《沙磚上:實驗.組合.時代》一書)